《野狼與瑪莉》:在虛偽的世界,我們都是變態!

好青年荼毒室(哲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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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漫畫給人的印象總離不開打打殺殺。的確,若你到樓下的書報攤走一趟,看到的港漫題材大概都與打鬥暴力有關。但 2011 年鄭健和(和仔)做了個異常勇敢的嘗試 ── 推出了一連三期主題荒誕、充滿黑色幽默的作品:《野狼與瑪莉》。

原文刊載於好青年荼毒室-哲學部

作者:Yu Hui  
難度︰★★★☆☆ 

  香港漫畫給人的印象總離不開打打殺殺。的確,若你到樓下的書報攤走一趟,看到的港漫題材大概都與打鬥暴力有關。但 2011 年鄭健和(和仔)做了個異常勇敢的嘗試 ── 推出了一連三期主題荒誕、充滿黑色幽默的作品:《野狼與瑪莉》。

《野狼與瑪莉》第一期封面

  漫畫的故事是這樣的:主角張建禾(野狼),一個沒名氣的漫畫家,錯手殺了他的朋友。在企圖毀屍滅跡之際,他發現朋友原來與自己女友有染。後來女友碰巧撞破這兇案,企圖報警,卻遇到另一主角 ── 假扮警察的殺人狂陳家明(瑪莉)。野狼在瑪莉威迫下,又錯手殺死女友,二人「惺惺相識」,合力毀屍滅跡。後來,野狼更成為瑪莉的助手,一同犯案無數。

  在題材單一、情節公式化的芸芸港漫中,《野狼與瑪莉》荒誕的故事實在是奇軍突出。和仔說故事的功力,還有「㜺鬼」及粗口橫飛的對白等等,亦令漫畫更見吸引。但對我而言,漫畫的吸引之處還有一點 ── 以荒誕的手法呈現出一種「真實」。正如和仔所講:「藉着誇張的表達,我希望探討都市人之間的謊言、隔膜和虛偽。」《野狼與瑪莉》呈現並嘲諷我們社會的病態:虛偽。漫畫雖然是虛構,卻正正透過虛構的世界與人物,抹去現實的複雜紛陳,清晰呈現它其中一個面貌。

  《野狼與瑪莉》描繪和嘲諷的,是我們毫不陌生的社會,與及在其中掙扎的你我。

虛偽的世界

  在《存有與時間》,海德格描述日常狀態中人的存在狀態為「他人的獨裁」。所謂「他人」,指的不是甚麼名人明星、不是你我他,更不是任何具體的個人,而是一個面目糢糊、沒名沒姓,卻指點着我們生活的一個形象。在日常狀態中,我們都隨俗浮沉,或多或少把社會告訴我們的「常識」當作真理,將從社會中借過來的準則看作金科玉律,丈量所有人。借用李四的話:「『常識』是如此的強大,它是不成文的律法,規管着我們的行動、宰制着我們的思想。我們不單活在別人的目光底下,受到他人的監視,甚至連我們自己的眼睛,都會受到常識的過濾。我們會從別人的角度評價自己、理解自己,進而將自己代入別人為我們安排好的角色之中。」海德格亦描述了人如何透過意識到自己會死的可能性,重新把握自己的生命,從「他人的獨裁」中脫胎成為「本真」的自我。隨俗的眾人和本真的自我,是海德格勾勒的兩種基本情態。

德國哲學家海德格

  但《野狼與瑪莉》的世界卻不如此壁壘分明。野狼的女友雅詩一直扮演「常識」中好女友的角色:純品、孝順、不出夜街、不接受婚前性行為 ── 她是隨俗的庸才嗎?

不。野狼在他所殺的好友成俊的手機中發現,女友與好友原來一直有染。雅詩不單會做愛,還拍下很多情色影片;不單會出夜街,還騙野狼回鄉探親,其實跟成俊出國旅行。孝順嗎?其實她雙親一早死了。雅詩不單不隨俗,還很清楚了解這社會的規則,在人前努力迎合,在人後卻肆意放縱自己的本性。

  還有瑪莉的感化官美雪。她漂亮、有學識、有愛心、負責協助出獄的囚犯重投社會。這根本就是常識中職業女性的完美形象啊。但事實上,她覬覦瑪莉的「美色」,多番引誘瑪莉。感化官的身分,大概是美雪方便滿足自己「獸慾」的掩飾。

  雅詩和美雪既非隨俗的眾人,亦非本真的自我:她們並非盲目的隨波逐流,而是自覺扮演着「他人」賦予自己的角色;她們亦算不上完全掌握自己的人生,只是在自己角色的面具下流露出不為社會所容的慾望。

  《野狼與瑪莉》豐富了海德格的社會圖像。單單透過「隨俗的眾人」與「本真的自我」兩個概念並不足以把握社會的眾多面貌。在這對概念的基礎上,我們仍能發現「偽善者」和「變態者」[註1]。很多時候,我們既非完全的隨俗,亦難完全地本真。我們更多時候是在兩端中掙扎。我們意識到「他人」的宰制,竭力迎合,好讓自己能在社會中有容身之所;我們無法根除的慾望,則在「他人」背後展露。

  虛偽才是眾人的面相。

  那麼,變態呢?

瑪莉的變態

  為甚麼雅詩和美雪要扮演着不是「自己」的角色?為甚麼要掩飾自己的慾望?為甚麼要這麼虛偽?和仔透過瑪莉的童年回答。

  瑪莉從小就知道自己與別不同。四歲的瑪莉被問到自己的夢想,不假思索就回答:想成為連環殺手,殺好多好多的人。如此直率的回答,自然帶給瑪莉及他母親很多麻煩。年少的瑪莉於是學會了妥協,假扮成「常識」中品學兼優的學生,安然渡過了童年。

  「常識」一早告訴了我們甚麼是正常、甚麼是變態;甚麼是理性、甚麼是瘋狂。不單如此,常識還告訴我們要做正常的人,理性的人。變態和瘋子嗎?一定是因為悲慘的童年令他們心理扭曲吧。又或者是大腦出了甚麼毛病,必須糾正過來。

  但瑪莉是這樣嗎?他跟庸俗的同儕格格不入,亦自覺和因悲慘的過去而造就的殺人狂不同:他擁有自由的心靈,打從心底裡想成為連環殺手。有點像《Batman: The Killing Joke》中的 Joker,和仔描寫的瑪莉,沒有任何原因和理由成為變態:他本身就在常識之外,他本身就是變態。

  如此徹頭徹尾的變態,不可能為社會所接受吧。所以雅詩和美雪要扮演着「常識」賦予自己的角色,要掩飾自己的慾望,只可以在沒有被「他人」察覺時展露自己。瑪莉同樣憑藉超凡的演技,扮演好學生、良好青年的角色。直到父親有外遇、母親自殺,他第一次真正殺人 ── 把父親送去陪伴寂寞的母親。但就算在法庭上,儘管律師和法官都認為瑪莉是因為年幼喪母、精神失常、社會壓力等原因犯案,要減刑輕判,想幫這年輕人重投社會時,瑪莉心中仍不忘嘲諷:不,我是神智清醒,存心殺人的。

  因為表現良好,瑪莉很快便獲得假釋,「重投社會」。然而,他不再像雅詩和美雪般,只是繼續扮演正常人。他向理想出發,穿上父親留下來的制服,假扮警察,四出殺人。

  如果要用海德格的理論講,瑪莉大概是最能體現「本真性」(authenticity)的人。海德格說,本真的人,就是自主地掌握自己「時間」的人,把自己的過去、現在與未來統一起來籌劃,生命中的每一個片段都被賦予獨特的意義。未來坐落於他/她所投射、要一步步邁向的目標;過去成就自己當下的處境,為目光注視着未來的他/她提供資源;現在就呈現成一個個實在的可能性,由過去成就,指向未來。

  瑪莉從頭到尾都沒有受「他人的獨裁」宰制,年小時無法把成為連環殺手的理想付諸實行,便一直等待機會。父親出軌,間接殺死他最愛的母親,成為了觸發他心底裡慾望的契機,於是他選了自己的父親做第一個犧牲品。出獄後,他穿上父親的警察制服,彷彿象徵他擁抱了自己的過去,不單不被過去勞役,還把過去當作成就現在與未來的資源。當下,則顯現為他成就夢想的一刻。

  瑪莉從不庸俗,亦不虛偽。他是漫畫中最能體現海德格的本真性的人。但他的本真會被社會包容和欣賞嗎?《野狼與瑪莉》想提出和嘲諷的,大概就是這點:在虛偽的常識面前,若真我與常識不乎,本真的人很可能只被視為變態。

野狼的平凡

  透過瑪莉,漫畫探討了常識、虛偽和變態的關係。但漫畫所涉及的議題還不止如此。透過對另一個主角 ── 野狼的描寫,漫畫呈現出另一種張力:象徵「常識」的野狼如何與象徵「本真」的瑪莉角力。

  野狼有何特別?沒有。一點也沒有。最少在誤殺他唯一的朋友前,野狼只是最典型的廢青。

 沒名氣也沒才華,有個(看似)穩定的女友,把僅有的積蓄用來買玩具,每日都會打飛機﹙打手搶﹚。野狼過着他自己也認為平凡的人生。

  就在誤殺成俊後,他的人生態度好像忽爾轉變了。他意識到被送入監獄後灰暗可悲的未來,決定把握當下的時間,善用他的所學和伸手可及的環境,把屍體處理掉。

在這刻,我們差點被說服:野狼從此不再庸俗,終於積極把握自己的人生。直到他拒絕殺死雅詩。

  被瑪莉撞破殺人現場後,野狼和雅詩同被瑪莉捉住。瑪莉欣賞野狼處理屍體的手法,邀請他做自己的「朋友」,但條件是他要在自己面前殺死雅詩。

然而,面對這個眼前唯一的活命機會,野狼放棄了。他最終也沒法放下「常識」中的道德枷鎖,無法真的成為一個殺人犯。要留意,和仔刻意呈現一點:野狼並非真心擁護常識的道德價值,並非真心覺得殺人是錯的。留意野狼挪用常識的說辭講的這段話:

野狼說出這一段跟他性格毫不吻合的話,證明了野狼不是真心相信殺人不對,而只是受限於常識。而就在雅詩請求瑪莉把殺人的機會轉交給自己時,野狼馬上後悔。

 

  野狼的懦弱完全展現了他無法脫離常識。儘管殺了人,他還是沒完全抽離世界的法度:他無法下手殺雅詩。如果說瑪莉在漫畫中象徵瘋狂與變態、雅詩象徵虛偽,野狼就是「常識」最完美的體現。

  故事的發展,野狼以一模一樣的方式誤殺了雅詩。瑪莉把這個巧合看成是精密計算的結果,於是把野狼視為朋友。野狼更成為瑪莉的殺人助手。

  和仔在處理這情節時應該有這個感覺:他無法讓這個仍然偽善、仍然無法脫離常識的人殺人。在緊迫的情節中,我們無法接受還臣服於常識的野狼?間蛻變,所以和仔只好把意外重演,收結這場鬧劇。到最後,象徵常識的野狼仍沒脫離常識 ── 不。應該說是他表現了一種張力:對某些人來說,常識和虛偽宰制之強,是就算在生死關頭仍無法摒棄。

在虛偽的世界,我們都是變態

  漫畫最後講述野狼成為瑪莉的助手,協助他殺人無數。但最後一幕,野狼向網友(野狼不知道,這網友就是瑪莉)透露,他無法繼續忍受瑪莉的變態,打算下毒殺死他,重投自己平凡的人生。漫畫再這裡完結,但和仔在緊接結局後的人物介紹提到,半年後,瑪莉和野狼仍然生存,繼續四出作案。

  這個耐人尋味的結局,道出了一點:野狼面對的兩難。

  讓我們這樣想:若野狼真的殺了瑪莉,還俐落地毀屍滅跡,大概可以回歸平凡的生活吧。但為了回歸平凡,野狼卻要擔當起殺人犯的角色,主動殺一個人(留意,野狼一直把殺人的責任推到瑪莉身上,強調自己是被迫協助他的)。如此一來,他就等於承認自己和瑪莉一樣,只是沒有成為連環殺手這僻好罷了。若野狼不殺瑪莉,卻會一直「被迫」犯案,終究不能回歸正常和平凡。無論如何,野狼都不可能再平凡下去。

  所以和仔在此收筆,留下一個未竟的殺人計劃。

  野狼和瑪莉的相遇,象徵了兩種面對社會的態度的碰撞:庸俗隨眾與本真、自主。到底一個徹底臣服於常識的人,是否可能永遠平凡下去?透過描述野狼的遭遇和心路歷程,漫畫趨向一個初步的結論:再庸俗隨眾的人,都難保終其一生不會遇上「常識」失效,要他/她真真正正為自己做抉擇的時候。而這刻的來臨,可能意味着:你要麼成為虛偽的人,要麼成為徹頭徹尾的變態。無論如何,在平凡的世界,他/她再也無處容身。

  我們當然很少機會有野狼的遭遇。但撫心自問,我們真的從沒做過不被社會規範所容許的事嗎?連一些不可告人的想法也從沒出現過?我們真的可以如此徹底地庸俗隨眾嗎?如否,那麼在由「常識」指導的世界,我們不都一樣虛偽嗎?又,若我們真的能特立獨行,誰能擔保這不只是他人眼中的變態?

  又或許,這樣的描述更為貼切:在虛偽的面具下,我們都是一副副變態的面孔,分別只在我們有沒有膽量把面具摘下來。

  這一連串關於社會和個人關係的張力的思辯,當然不能就此結束。正如《野狼與瑪莉》漫畫結束,但故事仍然繼續。

 後記:筆者自少看港漫長大,看著港漫題材愈見狹隘、情節愈趨公式化,不無感觸。如果認為《野狼與瑪莉》的故事和探討的問題有趣,請不要吝嗇,支持香港漫畫,購買正版吧!

[註1]:如果要忠於海德格的理論,我認為有關「他人的獨裁」與「本真的自我」的區分其實能包攬「變態」和「虛偽」等概念。簡單而言,「他人的獨裁」與「本真的自我」乃兩個「此在」(Dasein )的存有論(ontological)描述。在此在的存有論中,「變態」和「虛偽」並不享有和「他人的獨裁」與「本真的自我」同等的理論地位。然而,本文嘗試發揮海德格的看法,把這對核心概念及其伴隨的社會圖像抽出來分析,將之視為兩種人身處於社會時的狀態。在這角度看,引入「變態」和「虛偽」等概念或能豐富整個圖像。

Yu Hui
無法容忍自己的平庸。興趣是了解比自己聰明的人想了些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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