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釘牌|據了解至少兩社工涉反修例案不獲續牌 註冊局:至七月底沒因國安罪釘牌

香港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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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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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集誌社》了解,近日至少有兩名曾涉反修例案件的社工,被局方指出並非能夠發牌的「fit and proper(合適和恰當)」人選,最終未能成功續牌。註冊局回覆《集誌社》查詢時僅表示,截至七月底,沒有人因危害國安罪行「不獲註冊」或被「釘牌」。至於新班子上任至今,共有多少「續牌」申請被拒、被拒原因分別為何、有多少社工因反修例案件「不獲續牌」等,註冊局沒有交代,只表示,不便就個別申請個案提供統計數字。
新任社工註冊局成員在 7 月 5 日宣誓,改組已近兩個月。政府新聞處圖片

(原文刊載於集誌社)

文|集誌社記者

社工註冊局今年中被勞福局長孫玉菡點名列舉「五宗罪」,包括提到有申請社工註冊或續期者曾干犯嚴重罪行,令人質疑會否損害業界聲譽。《社工註冊條例》此後經修訂通過、註冊局改組,新任註冊局主席許宗盛上任後曾表示,正審視干犯危害國安罪行的社工資格,暫未有人因此被「釘牌」。

然而,註冊局另有權拒絕社工牌照的新註冊或續期申請。據《集誌社》了解,近日至少有兩名曾涉反修例案件的社工,被局方指出並非能夠發牌的「fit and proper(合適和恰當)」人選,最終未能成功續牌。

註冊局回覆《集誌社》查詢時僅表示,截至七月底,沒有人因危害國安罪行「不獲註冊」或被「釘牌」。至於新班子上任至今,共有多少「續牌」申請被拒、被拒原因分別為何、有多少社工因反修例案件「不獲續牌」等,註冊局沒有交代,只表示,不便就個別申請個案提供統計數字。

不獲續牌社工 有人被起訴罪成、有人未有被控

新任社工註冊局成員在 7 月 5 日宣誓,改組已近兩個月,新任註冊局主席許宗盛早前接受傳媒採訪時透露,註冊局已於 7 月 25 日首次開會,並正翻查記錄和搜集資料,審視干犯危害國安罪行的社工資格,又稱暫時未有人因此被「釘牌」。

據了解,新任社工註冊局上任後,至少有兩名曾涉反修例案件的社工申請續牌不獲批,當中有人被起訴罪成、有人未有被控。

若被裁定損專業聲譽罪行 可即時「釘牌」

根據《社工註冊條例》,社工註冊局可因應個別情況,如認為相關人士已不再通常居於香港、沒有如期呈報控罪等,而在註冊紀錄冊中將上述人士的姓名註銷,即俗稱「釘牌」。而今年七月,《條例》經修訂並三讀通過後,若社工被裁定令專業聲譽受損的罪行後,註冊局亦可以即時將其釘牌。

社工註冊局改組後,據悉有社工涉反修例案件,申請續牌被拒。


四類人申請牌照或「續牌」可被拒

而除「釘牌」外,現時社工需要每年需自行決定是否申請註冊續期,註冊局另有權拒絕四類人的續期或新註冊申請。根據《條例》,若申請人並非「通常居於香港」、「可予註冊的合適和恰當的人」,或「不受禁止他獲得註冊的紀律制裁命令限制」,則不得獲註冊為社工;而若有人曾在香港或其他地方被裁定干犯任何「可令社會工作者專業的聲譽受損、可判處監禁」或附表指明的罪行,註冊局亦有權拒絕相關註冊。

未對被拒續牌社工進一步提供詳情

《條例》列明,凡註冊局拒絕註冊或將註冊續期的申請,該局須將該項拒絕及拒絕的理由通知申請人。據了解,註冊局稱二人並非可給予註冊的「fit and proper(合適和恰當)」人選,但就未有進一步提供詳情。

四類人申請牌照或「續牌」可被拒

而除「釘牌」外,現時社工需要每年需自行決定是否申請註冊續期,註冊局另有權拒絕四類人的續期或新註冊申請。根據《條例》,若申請人並非「通常居於香港」、「可予註冊的合適和恰當的人」,或「不受禁止他獲得註冊的紀律制裁命令限制」,則不得獲註冊為社工;而若有人曾在香港或其他地方被裁定干犯任何「可令社會工作者專業的聲譽受損、可判處監禁」或附表指明的罪行,註冊局亦有權拒絕相關註冊。

未對被拒續牌社工進一步提供詳情

《條例》列明,凡註冊局拒絕註冊或將註冊續期的申請,該局須將該項拒絕及拒絕的理由通知申請人。據了解,註冊局稱二人並非可給予註冊的「fit and proper(合適和恰當)」人選,但就未有進一步提供詳情。

註冊局:至七月底沒申請因國安罪「不獲註冊」或「被註銷」

《集誌社》先向社工註冊局查詢,自新註冊局上任後,共有多少社工「首次註冊」或「續期」申請被拒、相關人士不獲「續牌」或「發牌」的原因為何等。局方未有正面回應,僅表示截至7月31日,沒有任何申請因危害國家安全罪行而「不獲註冊」或「在註冊紀錄冊內被註銷」。

「不獲註冊」指「首次」或「重新申請」不獲批

局方補充,「不獲註冊」是指「首次」或「重新申請」註冊為註冊社工,不獲批准。而「被註銷」是指當事人原先為註冊社工,註冊局按照法例,在裁定其不符合註冊社工的要求後,將其姓名註銷。


記者查詢申續牌被拒資料 註冊局:不便提供

記者隨後再向註冊局查詢,新任社工註冊局月初上任至今,不論原因,共有多少人申請續牌被拒或被「釘牌」、其中多少人涉反修例案件、當中多少人被評為不符「可予註冊的合適和恰當的人」等,註冊局重申,會按《條例》要求逐一審批申請,不便就個別申請個案提供統計數字。

危國安罪行包括四類

註冊局又指出,「危害國安罪行」的定義為 《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7條中列明的罪行,包括《香港國安法》下的分裂國家罪、顛覆國家政權、恐怖活動罪及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共四類罪行,及國安法第 43 條實施細則下的罪行等。

至於許宗盛所指,正審視干犯危害國安罪行的社工資格,此程序涉多少名社工、預計多少人的牌照因而受影響?社工註冊局則稱,正按照法例規定處理申請,局方「不曾亦不會估算違法的個案數目」。

集誌社檔案|註冊局網頁年初起沒上載會議議程、紀錄

社工註冊局會在註冊局全體會議處理註冊事務,包括討論新註冊、重新註冊,或續期申請,亦會處理社工呈報控罪。而註冊局以往會將會議議程、會議紀錄上傳到網頁,翻查過往會議文件,局方會在內交代該次會議需處理的註冊事務數量、文件檔號、相關申請是否涉及呈報定罪。

然而,根據社工註冊局網頁,局方至少在今年 1 月至 5 月舉行五次全體會議,上述會議僅上傳議程,未有上載會議紀錄;至於許宗盛早前接受傳媒訪問時曾稱,新任註冊局於七月底展開的會議,則未列出在網頁之上,網站亦沒有該次會議的議程或紀錄。

涉暴動案重審、前年獲委任加入社工註冊局紀律委員會備選委員小組的社工陳虹秀批評,不上載會議紀錄或議程嚴重影響業界知情權,「啲同工根本連自己不獲批續牌之前,有無被討論過都唔知道」,認為註冊局應按過往做法公布相關資訊,或解釋突然不對外交代相關資料的原因。

註冊局回覆查詢時表示,一般而言,會議紀錄會於獲通過後的兩周內,刪除個人或業務資訊後上載到註冊局網頁。而新一任註冊局首次會議的會議紀錄,料於八月下旬召開的會議獲確認通過後便會短期內上載網頁。

此外,勞福局長孫玉菡,昨(3日) 表示,已收到社工註冊局紀律委員會備選委員小組的新名單,在檢視後,短時間內會刊憲。有報道指,新名單不包括被控暴動案的社工陳虹秀。陳虹秀在社交媒體回應事件說:「其實註冊局冇搵過我協助任何紀律聆訊,早已用唔到自己有關兒童院舍同康復服務嘅經驗,去幫助紀委會嘅工作,但我都幾有信心,所有我接觸過嘅個案都唔會話我形象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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