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代女礦工——張桂的故事(中) | 在場 · 非虛構寫作獎學金

Po-Fen T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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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阿媽張桂的礦工經歷中看,女礦工既要做坑內助手,又要做坑外選煤,也可能隨時被行政人員叫去煮飯、燒水、運煤、打雜。 她們是整座礦場的母親,如果沒有女性的後勤支援,礦場也無以為繼。 在坑內的女礦工,與男性工人共同承受著酷熱嚴寒的艱難勞作,同時面臨著經血外露半身等女性困境。
本文是「在場 · 非虛構寫作獎學金」第一季得獎作品,「在場獎學金」由 Matters Lab 與文藝復興基金會發起,為獨立寫作者提供獎金與編輯支持,第二季已開始報名,將於7月11日截止。報名官網:mattersonsite.com

八、工寮

在掘進一年之後,馬祖坑漸有規模,礦埕到板橋的路鋪設上碎石之後,可容小貨車進出,到板橋車站也改為公路運輸。海山改派阿嬤在礦坑澡堂燒水,從篩仔腳用畚箕挑煤礦去澡堂,每天限量300斤,燒水給出坑之後的礦工洗澡,這是提供熱水洗澡的開始,之前不論寒暑,礦工都是洗冷水。

自日治時期山本礦場開始,浴場就是礦場的基本設施。新設的媽祖坑有三間澡堂,男、女分開,兩間男性、一間女性,每間澡堂可容4~5人同時使用。礦工出坑的第一件事就是去澡堂洗澡。洗澡是一天最舒暢的時候,出了坑就完成一天的工作了,洗掉一身的污濁,還原真面目,不然看得到的只有眼睛的光。

後來礦場打破固定工時制,改輪兩班制,早班從六點半入坑,下午兩點出坑,晚班自第一班出坑之後入坑,晚上八點出坑[1]。隨後改採三班制,早上六點到中午十二點,下午一點做到六點,晚上則從下午四、五點做到十點半。從早到晚都有礦工進出坑內工作,下工之後就來澡堂泡澡聊天。周邊農家小孩也把澡堂當作游泳池,經常帶進一身泥巴,再加上礦工身上的煤灰,都沈澱在浴池中,需要有人不斷洗清。阿嬤的氣喘嚴重時,媽媽和舅舅也不時去幫忙她挑炭燒水,打掃澡堂。

民國42年(1953),經濟部訂定「礦工福利實施計畫」,配合美援相對基金,由省建設廳撥款興建礦工宿舍,[2]海山是首批獲得補助興建宿舍的礦場之一。民國49年(1960),媽祖田工寮完工,阿嬤終於有了自己的家,一家人成為第一批入住者。

媽祖坑工寮是二排相鄰的「虎頭厝」,斜屋頂紅磚房,中間一排走道兩側各八個房間,每個房間內有日式架高床,可容2-3人,當時一家小孩至少4-5人,通常一家人可以分配到兩個房間,總共可住八戶,最後側兩邊各有三口灶,所以煮飯需要輪流用灶。阿嬤家有六口人,兩房住不下,阿嬤、阿祖各住一間,小孩主要由阿祖照顧,跟阿祖一起睡,母親沒有固定房間,常常和其他人家的小孩一起擠。

礦工宿舍全員混居,是一個男多女少的環境,沒有男人保護的女性常常會受到男性騷擾。阿嬤長相秀麗,自然引來不少「豬哥」環繞,其中給阿嬤帶來最大困擾的是事務所發「牌仔尾」的職員吳仔。他的工作是清點礦工的台車數量,管理事務內的篩仔腳與雜工,算是阿嬤的頂頭上司。由於阿嬤拒絕他的追求,一直藉故找碴,並刻意壓低阿嬤的薪資。坑外的選煤場大多數是女工,吳仔成天穿梭礦場登錄運送台車數量,有時也會動手動腳,吃其他女礦工豆腐。他已婚,和老婆感情不睦,偏偏老婆又是一個「醋桶」,不時會大吵大鬧,覓死覓活,讓許多女工不堪其擾。

在媽祖坑生產穩定之後,為了降低生產成本,海山選擇資深、幹練的工人鄧進發當坑區小頭(領班),負責招攬、管理與教導礦場工人,坑內的掘進工作都由他負責發包。做石與改收修憑經驗議價,不再沿用日治以來以尺計價的方式,而是每推進一個坑就招一組工,大約2~3人一組,視工作的難易程度來發包、監工與驗收。當時半個月的工人薪資就有二十餘萬,進發每每用一個帆布袋背著錢,騎腳踏車,去媽祖田發餉,公司有時還得請保鏢護送。     進發家在頂埔開雜貨店,育有10個小孩,妻子在多年前因難產亡故。看到阿嬤一個人要養活一家,不時會送米給她,有時還會帶些菸、酒給阿嬤與阿祖去坑口兜售。發工資日心血來潮時,會給阿祖一點零用錢,因此,阿祖對他很有好感。他不僅是媽祖坑的小頭,也是工寮的大家長,在礦坑周邊縛(pa̍k,租)了一塊地,下工之後就種些空心菜、菠菜、絲瓜,告訴大家想吃的都可以隨時去採,讓整個工寮的人都可以無償享用,所以在礦場人緣極佳。

1951~1965年之間的美援時期,臺灣的教會負責發放民生生活物資給貧民,舅舅們不時會去頂埔的基督教台灣信義會聖潔堂,排隊領取各種生活用品,包括二手衣物、奶粉、麵粉,有時還有牛肉、奶油、棉籽,反正有什麼領什麼,二舅說當時最好的禮物是分發到最後一位可以獲得的麵粉袋。麵粉袋可有大用,不但可以背東西、當雨衣,還可以做內衣褲。

燒水工作每天賺10元,阿嬤無奈地說:「10元要買米還是買鹽?所以小孩沒辦法讀書。」我的母親小學畢業之後,學業中輟,在海山事務所當小妹,負責接電話、記帳、發磅子(pōng-tsí,炸藥)給礦工,每天賺8元,貼補家用。那時炸藥已從最初的日製新桐牌膠質炸藥,改為臺製的白梅牌安全炸藥,氣味很重,媽媽只不過是小學剛畢業的孩子,經常被臭味薰到頭昏腦漲。

董事長李建和[3]初次到媽祖坑事務所巡視,吳仔和媽媽第一次看到這個陌生人隨意進入事務所,吳仔吩咐不要倒水給他,不要理他,媽媽甚至兇悍地質問來者何人?要把老板趕出去。李建和把海山所長叫來斥責一頓,但對這個黑黑瘦瘦、兇巴巴的小女孩印象特別深刻,知道她是殉職礦工張祿的女兒,每回來巡視時總會特別關照,噓寒問暖,臨走前有時還塞給她500元、1000元當獎學金,要她留著慢慢花用,其實媽媽國小畢業後早就輟學了。

由於弟、妹陸續念書,家中開支日大,媽媽白天在事務所上班,幫忙挑炭燒水之外,成天想著如何賺錢。坑口經常有位賣煙、電珠[4]的小販,閒聊之中發現電珠一顆批6角,可以賣2元,覺得有利可圖。17歲的她在事務所起了個50元的會,湊到了一筆錢,開始了她的小生意。她跑去板橋批貨,賣些電珠、菸、酒。礦工習慣賒帳,在發晌日才會還錢,有時根本還不出來,反倒讓她賠了不少錢,才知道賺錢沒有想像中容易。

後來,她決定下班之後到板橋夜市擺攤,夜市營業到晚上11點,一開始跟其他人借腳踏車,後來改搭遠東紡織廠的交通車。在中央路下車之後,走回礦工宿舍大約還有一公里多的夜路,要先經過墓地,礦場是陰氣重的地方,聽說半夜鬼最多,不是聽到半夜坑內有人說話,就是看到肢體殘缺的礦工半夜排隊登上台車。在晚上聽到吹狗螺(狗向遠方的嚎叫的聲音)時,就是鬼要出來的時候了。母親開始訴說她這段六十年前的靈異經驗。


[1] 不同時期礦工工時不一,做石的與做炭的時間也不一樣,阿嬤有點不清楚後來的上班時間。此依據的是賴克富先生說法,頁151;但是鄭金波的口述是第一班從上午做到下午二點多;第二班則是下午二點多做到晚上七點多,同註66,頁138。

[2]為了協助礦區興建單身或眷屬標準房舍,興建費用由石炭會分月扣還。同註26,頁1516,1519,1521-1522。

[3] 同註10,798-799。

[4] 電珠是一種小的電燈泡,礦工平時使用。

九、二春

一如往常,呅仔在板橋夜市收攤回家,媽祖田下車之後,從店仔口步行回礦工宿舍,在店仔口碰到阿明(爸的表弟),告訴她今晚很不平靜,要她今晚不要回宿舍了,在店仔口住一晚比較安全。這條路自上小學以來,呅仔來來回回不知走了多少次,可沒這麼簡單被阿明嚇唬。

她孤身一人經過墳地時,遠處不時傳來吹狗螺的聲音,突然覺得今晚陰風慘慘,地上的樹影搖晃,隨時可能有鬼魅出現。走到有應公前突然傳出異聲,呅仔以為有鬼要出來了,嚇得拔腿狂奔,一口氣跑回宿舍,深怕鬼魂跟來,拚命敲打阿母房間的門,大喊「阿母!有鬼啦!」打開房門,呅仔看到柱仔伯就在房內,更加驚嚇,趕緊跑回自己的房間。

呅仔躺在床上翻來覆去,一直在想:「柱仔伯怎麼會在阿母房間內?」、「有應公真的有鬼出現了嗎?」心中充滿各種疑問,根本睡不著覺。最後決定起身,壯起膽去探個究竟。回到有應公廟前,循聲仔細查看,才發現桌下躺了一個醉鬼,呅仔搖醒他,問他為何在此睡覺?他沒理會,翻了個身,繼續呼呼大睡。

第二天一早,呅仔跑去問桂,為什麼柱仔伯會在她的房間內,桂一時不知如何回答,於是又跑去問阿嬤(桂的婆婆),阿嬤一點也不生氣,反而對呅仔說:「妳阿母還少年,她若是要跟阿伯去,兄弟姊妹連我都要給妳養!」呅仔聽了,一時悲從中來,心裏想:「阿母真的不要我們了嗎?」事隔多年,媽說起這段往事都忍不住感到心酸,目睹阿公過世是她心中的創傷,阿嬤跟了另一個男人,隨時有可能棄他們兄弟姐妹不顧,讓她一直感到焦慮不安。

但日子還是照常過。那時礦工流動率高,未能如期完工時,進發必須下坑趕工,所以經常留在礦工宿舍過夜。桂每天去燒水,呅仔白天幫忙燒水,晚上去夜市賣東西。

呅仔認定是柱仔伯搶走了母親,在宿舍碰面,會用狠毒的眼光瞪他。有一回還衝動地找他理論,老氣橫秋地說:「如果要我媽,事情要解決,一個月要給多少錢?」進發也不以為忤,小孩念書要交學費、制服,經濟拮据時,會拿錢出來紓困。不過,進發家中小孩眾多,雖然做小頭的工資高於一般礦工[1],經濟負擔也不小。桂後來懷孕了,呅仔逐漸意識到,不管她喜歡或不喜歡,柱仔伯已經是他們的家人了。

在阿嬤家中,我第一次看到進發照片,留著海角阿頭(油頭),臉長、鼻樑很挺,看來是一位精明幹練的男人。阿嬤用輕柔的語氣說:「後來覺得錢賺太少,沒辦法(養家活口),伊(進發)才說弄一些米給小孩吃好不好?一起幫忙養小孩好不好?」

我問阿嬤他對妳好嗎?認識了十幾年,這個長阿嬤18歲的男人從來沒有打、罵過她,默默地支撐著阿嬤的家,有時候會跟她說:「做到要死,去那走走…」他帶阿嬤去烏來探親,讓阿嬤走出陰鬱潮濕的礦區,重新看到燦爛的陽光。

阿祖與阿公的照片掛在家中客廳,但是進發的照片收在房間內的床櫃,掛在阿嬤的心中。

工寮外的進發

[1] 一般礦工一個月800元,進發薪資大概約1200~1500元,要看半個月內外包的工作內容而定。

十、繁景

臺煤在民國53年(1964)產量突破500萬噸,56年(1967)創下歷史新高507餘公噸,但隨即因開探已深,產能開始下滑,再加上政府對臺電用燃料油提供價格優惠,臺煤生產成本遠高於進口原油,煤礦銷量每況愈下[1]

不過,海山煤礦在1960至64年之間,每年產煤超過11萬公噸,品質優良,一半內銷,主要供應台電、鐵路局、公賣局等國營企業[2]。海山公司決定開闢第三礦區,位於三峽橫溪,稱為「建成礦業所福建坑」,設儲煤廠、宿舍、事道、辦事處,1965年3月18日貫通,設儲煤廠、宿舍、事道、辦事處。媽祖坑與福建坑的交通不便,煤炭皆集中至建安坑洗煤之後,再運送到板橋火車站行銷[3]

土城地區海山煤礦。資料來源:作者重繪,原始資料來源:經濟部礦物局,1993。

1964年6月1日,總統蔣經國特地參訪海山煤礦,甚至下坑去巡視礦工生活[4],他頭戴安全帽、手穿白手套、脖子還圍上白毛巾,坐上台車與副廠長賴克富留影[5],展現親民的作風。海山坑入口的標語原本只有「安全第一」,後來增加了「增產報國」、「效忠總統」[6]

蔣經國總統巡視海山煤礦。資料來源:賴克富等,2006,圖頁42。

同年7月政府推行礦區基職層民生建設,訂定兩年計畫,從生產、教育、衛生保健、社會福利等方面,改善礦工生活,海山不僅是優良礦場的典範,也是政府官員體恤民間疾苦的巡察重點,有不少大官跟上總統的步伐,爭相巡視。1968年,隨著礦工工寮的落成,之後又陸續興建中山堂集會所、自來水設備、幼稚園、籃球場、桌球場、網球場、員工餐廳、理髮廳、醫務室[7],還有公路局車站,使建安坑外的永寧村形成一個人口超過千人的大礦村,是周邊土城農村中最熱鬧的小街庄。

海山礦區俯看圖。文化部,國家文化記憶庫https://memory.culture.tw/Home/Detail?Id=596843&IndexCode=Culture_Object

海山的礦工來源主要是土城及鄰近在地鄉鎮,但是隨著臺灣工業化發展,就業機會大增,礦坑工作辛苦危險,雖然收入與福利不錯,但工作辛苦,外縣市勞工已佔43%,流動率在10%[8]。自1968年開始,礦工人數即大量減少,1968~1972之間減幅最劇,每年平均減少5000人[9]

為了解決缺工問題,海山大老闆李建川決定延攬東部的原住民,以來自臺東池上阿美族最多,1980-81年之間的原住民礦工暨家屬人數已達3000多人[10]。由於原漢之間的生活習慣不同,易生磨擦,海山特別在漢人工寮的東方,在選煤廠後方加蓋原住民專屬工寮,被稱為「番仔寮」[11]。由於生活空間分離,阿嬤與原住民的礦工接觸有限,倒是活動力旺盛的媽媽常在天車間看到許多動物的屍體,原住民習慣打獵,當時海山周邊的山上還有很多烏腳香(白鼻心),經常就地宰殺,媽媽說在當時「一隻白鼻心可以換一瓶米酒頭仔」。

媽祖田初一、十五為領薪日,次日則訂為公休日,各地攤商雲集,好不熱鬧。由於工作辛苦危險,不少礦工都存有今朝有酒今朝醉的心態,除了喝酒之外,最常見的休閒是賭博。阿嬤說起當時礦工聚賭的情形:「以前有個職員,大家一出坑,碗公就捧出來豆仔(骰子),大家有的站著,有大種樹(一棵大樹),一旁圍起來紅毛塗(âng-mn̂g-thôo,水泥),一板這麼大板,大家圍著,有的站著,有的蹲著,叫啊! 輸的人都輸了了,贏的人拿光光,大家就…做到薪水都賠光了。」幸好阿公只會小酌,不會賭錢,不然一家老小可能要喝西北風了。

在礦場一片榮景下,阿嬤與進發的第一個兒子賢仔於1961年出生,隔了兩年之後第二個孩子金仔出生,從一家六口變成一家八口。阿祖分擔了洗衣、煮飯,看顧小孩的工作,但是她的脾氣暴烈,除了罵阿嬤「討契兄」(thó-khè-hiann, 偷漢子)之外,還會用手「揬」(ttu̍h,戳)阿嬤額頭,推她去撞牆角。她對於小孩的管教也很暴力,尤其是二舅瀛仔被她認定「剋父」,特別用「米管煙」 [12]教訓,除了年紀大點的母親不服管教,敢與她對抗之外,礦場的孩子都很怕她,看到她出現時,都避得遠遠的。

吳仔追求阿嬤不成,到處散播假消息,說『三八雞』呅仔說桂肚中的小孩是他的種,以離間阿嬤與進發的感情,也讓阿嬤與媽母女感情失和。阿嬤是個性溫和的人,非但沒有責怪母親,也不怨吳仔的中傷,只是盡自己本份,逆來順受,默默地工作。

聰明的大舅壽仔小學畢業後考上了板中,由於迷上了布袋戲,經常蹺課,國中念了四年才畢業。之後曾一度和三、四個礦坑長大的朋友去臺北學水電。但是做沒多久,因為錢不夠花,又轉回媽祖田。

進發教大舅壽仔如何做改修(gái-siu,整修坑道),安排他進入媽祖坑工作,17歲也步上父親的腳步[13],入坑工作。大舅選擇礦工的主要原因是工時短、薪水高[14],時間彈性自由,再加上公司提供住宿以及各種休閒娛樂設施的福利,雖然工作危險卻吸引人。自從大舅進入坑內工作,家中總算多了一個可以幫忙養家活口的男人,不過,三年後他隨即抽中金馬獎,去金門當了三年兵。


[1]中華民國鑛業協進會,1983。〈台灣煤況之變遷〉。《臺灣礦業史續一冊》,中華民國礦業協進會,頁98。

[2] 同註8,頁97、123-104。

[3] 同註8,頁118。

[4]〈我們新總統蔣經國先生〉,《光華雜誌》1978年4月,https://www.taiwan-panorama.com/Articles/Details?Guid=6f5daa91-38fe-4ac0-b5e8-1c03c0666b55

[5] 同註13,頁42。

[6] 同註13,頁46。

[7] 同註8,頁33。

[8] 臺灣省礦物局,1922,《臺灣地區煤礦工人情況調查》,引自註70,頁774-775。

[9]同註72,頁772。

[10] 同註8,頁124。

[11] 「番」是過去對於臺灣原住民的稱呼,帶有貶抑意味。隨著原住民礦工增加,海山公司又陸續蓋了「13棟」以及「4座寮」。參見朱健炫,2022,《礦工謳歌》再版初稿。

[12] 將破布置入空罐頭,點火之後冒煙,再把罐頭套在小孩口鼻。

[13] 依勞工保險法規定,當時要滿18歲才能投保。

[14]以1980年的薪資來看,礦工日薪約為一般工商服務業員工的1.5倍,掘進工與採煤工每天的收入大約是 1000 至 1200 元,以工作20天計算,月薪大約在 1.5至2萬元之間,是吸引許多低學歷者進入的主因。資料來源:勞動統計查詢網,https://statdb.mol.gov.tw/statis/jspProxy.aspx?sys=210&kind=21&type=1&funid=q04013&rdm=jJl7yedl。

十一、成家

臺灣民間社會有童養媳舊俗,無力撫養子女的貧困家庭,父母將未成年的女兒送養,長大後與寄養家庭的兒子捒做堆,稱為童養媳。母親出生於1947年,與大舅差四歲,長大成人時已經是1970年代,臺灣童養媳舊俗逐漸消失。或許是看到父母之間沒有愛情的不幸婚姻,阿嬤並未安排母親與舅舅結婚,反而是讓她選擇自己要走的路。

媽媽在夜市認識了爸爸,21歲結婚,婚後搬到臺北,開始鈕扣生意。為了在臺北立足,爸媽決定買下第一間破舊矮房,需要資金18萬元。標會之後,到處東借西借,就差兩萬元,媽媽迫不得已跑回娘家借錢。阿嬤二話不說,從阿公的遺像後面拿出原本存在公司的撫卹金,讓媽買了第一間「起家厝」。媽媽說起這段往事仍止不住淚水:「那是阿公的生命錢啊!」目睹阿公礦災過世是媽一輩子的創傷,只要一提起阿公相關的往事,她總是忍不住傷心落淚。

隨著臺灣經濟起飛,家中的批發生意漸有起色,媽不但連本帶利還了錢,連阿公生前向大頭伯借了十多年的一千五百元也代還清了。只要娘家有需要,能力所及,媽媽必然傾囊相助,阿嬤與媽媽生死與共的情感,看在爸的眼中,卻是對於夫家無法容忍的「背叛」,這是幼時父母感情失和的主因。

麗燕阿姨小學畢業之後,到附近小紡織廠工作,貼補家用,一直工作到21歲,嫁給紡織廠的阿富,經濟較為寬裕,也會不時拿錢接濟娘家。有了兩個女兒的經濟支援,稍稍減輕阿嬤的經濟負擔。

大舅退伍之後,媽祖坑的家庭式工寮出現空位,阿嬤一家人終於有了獨立的棲身之所。新宿舍位於三間宿舍之中,有兩個沒有門的房間、一口獨立的灶,外面一間廁所,沒有獨立的浴室,只能在廚房洗澡。廚房門口會放一支椅子,洗澡時把衣服放在椅子上當作記號,提醒家人不要誤闖。

大舅跑了一般時間的卡車貨運之後,與國中同學的小姨子麗華情投意合。雖然她的父親反對,但是母親尊重她的選擇。大舅媽來自南投魚池農家,家境清寒,所以雙方聘金、嫁妝兩免,簡單完成婚嫁。大舅媽回憶她嫁進來時看到的宿舍場景,家中無長物,只有一台舊大同電風扇,一頂補了又補的蚊帳。原以為嫁人之後日子會改善,沒想到卻比她原生家庭狀況更差,她被家人嘲笑說「沒有門的家也敢嫁!」結婚之後,舅舅利用廁所旁空地,加蓋了一間浴室,終於成為一個完整的家。

關於家,我記憶中的童年是在萬華大理街上不斷搬遷的過程。由於都市計畫道路開闢,爸媽好不容易買下的房子被強制徵收,拿著微薄的補償金開始了無殼蝸牛的遷居,每隔一年半載,我們就得被房東趕走。最後終於找到一個落腳處,和其他三戶共同承租一間艋舺長屋,三進的老屋以板材隔成兩半,左半邊比較小,前店後住,後進有一個女人帶三個小孩居住;右半邊有完整的三進,我家租了前店與第三進的一個房間,第二進是另外一家黑手工作的地方,他家有四個小孩同居。

我們一家七口擠同一個房間,吃、睡都在斗室之中,床下還住著一窩老鼠,隨時覬覦著吃剩的食物。國小寫作業時就把角落的和室桌搬出來,放在走道上。人靜下來之後,老鼠就會跑出來,一隻接著一隻偷偷前進。媽媽特別吩咐我不能趕「錢鼠」,否則就會散財。那是一種嘴尖尖、體型小一號的老鼠,長得還算可愛,跑過去會吱吱吱地大聲叫,不知是壯膽還是警告,陪我寫著無聊的作業。

礦工很像被礦場豢養的錢鼠,活在暗無天日的地底,會為礦主帶財,只要施捨他們一點家庭廚餘,經濟好時吃香喝辣,不好時也只好挨餓、逃離。但千萬不能打死他們。

家庭經濟逐漸改善之後,在我國中一年級時終於買了第一個房子,五個小孩終於可以共有自己一間房,高中又換了一個更大的新房子,改為三個小孩一間房。就在我們家經濟好轉買房之時。隨著政府1969年煤業政策的改變,煤業生產進入衰退期,阿嬤一家陷入了另一個貧病、失業的危機。

十二、親歿

臺灣經濟起飛之後,能源需求大增,臺煤已不敷國內需求,民國58年( 1969)開始,政府轉而補助臺電,以燃料油來取代煤炭,再加上原來煤調會介入市場供需的訂價機制改變,由市場供需決定,更衝擊煤業生產。各地礦坑陸續停工,煤業開發貸款也被牽連,貸款業務停辦。自1970 年起,煤礦場數及勞工人數逐年減少,至 1983 年只剩 138 家礦場,其中月平均產量 5,000 公噸以上者只有 6 家[1]。海山的煤產量也在1969年之後從每年500萬公噸產額,逐漸減少,但在1971年之前,尚可維持400萬噸產量。

就在家中經濟略為寬裕之際,阿嬤與進發的第三個小孩出生,是個女孩,名為麗鳳。迎生的喜悅與送死的哀傷,是阿嬤生命中接踵不斷的輪迴。

有一天甫上小學的三舅賢仔突然在上學路上跌倒,血流不止,送到板橋就醫,醫生說小孩怪怪的,建議轉去臺北的大醫院檢查。阿嬤與進發商量之後送到臺北馬偕,住院一星期沒有起色,又轉到臺大醫院,醫生檢查之後說是白血病,由於經濟無法負擔,決定轉回家中休養。阿嬤說:「去台大,住一個多月,一直大摳、一直腫起來,尾手(bué-tshiú,最後)回來,之後拿藥一直吃。」

賢仔從醫院回來之後很開心,但發現自己一直胖起來,說自己「好像王哥!」[2]在家休養一年之後還是沒有好轉,阿嬤永遠記得賢仔走的情形:「那一天早上他說頭很不爽快(sóng-khuài,舒服),一直要我偝(āinn,背),我偝他撥土炭…土炭比較重,我說等土炭挑好,再過來背你…伊就這樣倒了…那一晚到半暝,他老爸就說要不要再去病院,今仔(tann-á,剛剛)進入醫生館就死了。」

媽祖坑口的賢仔

兒子才剛過世,一直幫忙洗衣、煮飯的阿祖也中風了,照護重擔又落在阿嬤身上。一開始兩年她還能起身幫忙升火,但已經無法承擔洗衣工作,一家大小的衣物都是在溪邊洗滌,不論酷暑寒冬,洗衣是一個家庭沉重的壓力,冬天往往洗到手指凍裂。第三年開始阿祖無法自由行動,最後只能坐在床上,在工寮房中起身不便,排泄物都丟在床下,工寮內終日惡臭難聞。最後一年臥床,不會罵人了,沒有人可以一直為她及時翻身拍背,整個背部褥瘡、皮膚潰瘍壞死而亡。阿嬤才放下照護的重擔。

1975年,中東戰爭引發石油禁運危機,臺灣省礦務局於1974年緊急進口外煤50萬噸,國內礦業復工,出現短暫榮景。進發卻在此時發現塵肺病,這是一種「在粉塵作業場所工作之職業,因長期吸入粉塵,致肺臟發生纖維增殖性變化,以此變化為主體之疾病」[3]。在礦工的盛行率達6.4%。有鑑於礦工是塵肺病的高危險群,國防醫學院醫師李宣果曾建議嚴格限制風鑽工在坑內工作每日不得超過四小時[4]

但在現實上,礦工固定工時為每天8小時。到後來採取包工制之後,做石的工時改由工人自行決定,家庭負擔沉重的礦工為了養家活口,不得不增加工作時間;至於做炭的工人本來就是以台車數計算薪資,隨著煤層的深入,挖到炭礦的難度提高,礦工被迫增加工時來提高收入。礦界流行的說法:「入坑死一人, 毋入死全家」,許多礦工為了養家活口,不得不賭命工作。

進發進入礦坑工作已超過30年,肺部長期吸入粉塵,早已病入膏肓。 阿嬤說:「吃砂太多,肺病,做礦的,砂都會跑到肺,越打拚做吃越多越快死,砂都一直屯(tūn,堆)起來,都著在肺內。」塵肺症早期無症狀,僅有輕微氣促、氣喘,漸漸出現咳嗽、呼吸困難,病人在末期因為肺纖維化而痛苦異常,血氧濃度不足,經常喘不過氣。肺部傷害屬不可逆,無法治癒,只能靠氧氣輔助生存,最後會因呼吸衰竭而死。

進發病症嚴重,決定主動離開阿嬤。阿嬤說:「他人很好,破病(p'uaʟ-pẽ,生病) 毋捌(m̄ bat,未曾)拖累我,腳袂行,袂曉(bē-hiáu,不會)賺錢就回頂埔去。」但在進發生病期間,48歲的阿嬤將燒水工作偷偷託給大舅媽,自己在村內的工地兼差做小工,挑磚頭、和水泥,幫忙他張羅醫藥費用。

進發過世之前特地跑去臺北找我媽,要她代為管教、勸導大舅,不要整天花天酒地。阿嬤不捨地說:「做到瘦卑巴(sán-pi-pa,瘦骨如柴),做到走不動,才回去(死亡)」。進發死時66歲。


[1] 《勞工檢查及安全衛生年報》,https://www.osha.gov.tw/1106/1164/1165/1168/

[2] 王哥是1959年電影「王哥柳哥遊臺灣」中的人物,是一個體重過重的胖子,該片由台灣導演李行、田豐及張方霞等聯合導演。

[3] 《勞工保險條例》,見全國法規資料入口網,http://law.moj.gov.tw/

[4] 林宜平,2004,《煤礦工塵肺症的地方知識、科學研究與健康照護:公共衛生的視角》,國立臺灣大學公共衛生學院衛生政策與管理研究所博士論文。 1978-1988 年間臺灣省煤礦工累計接受檢查人數 81,656 人,其中塵肺症患者 5,214 人,盛行率平均為 6.4%,頁44、77-79。

十三、轉業

民國71年(1982),媽祖坑發生小型礦災,暫時停工,海山安排阿嬤轉到建安主坑,持續做燒水工作。礦業極盛的1970年,海山雇工人數高達1,522人,有福利社、運動場,自行養豬、養魚,礦場是工人們生死與共的超級大家庭,大家共用一個澡堂。澡堂是礦工每日公共生活的中心,不僅可以洗滌,也可以分享生活點滴,凝聚感情。阿嬤是湯婆婆,每天到礦埕挑煤燒開水給大家洗澡。

不過,大舅就此失去工作,阿嬤深知礦業工作危險,已經是夕陽產業,希望他就此轉業。大舅一度跟著鄰居川仔做辦桌。臺灣社會流行舉辦露天酒席,不論是婚喪喜慶,或是廟會選舉,酒席市場十分興旺,媽祖田有不少農民或礦工兼業或轉業,改做「總舗師」,小小的媽祖田就出三位有名的總舗師[1]。但是大舅耐不住辦桌的辛苦,做了一年,又跑回海一礦場當礦工。

馬祖坑前的阿嬤

二舅和同村的礦工之女素嬌結婚,工寮再也擠不下阿嬤的大家庭。為了幫兒子成家立業,阿嬤去訂了一間富貴城社區的預售屋,位於土城中央路四段(原礦埕附近),總價78萬元。標會、借貸,一直湊不足頭期款19餘萬,阿嬤只好辦理勞保退休,那時海山的勞保承辦人員勸阿嬤不要提早退休,因為之後的退休福利金會好很多,但是因為購屋需要,再加上被倒會的債務,阿嬤被迫提前預領退休金。

阿嬤小孩年幼,再加上大舅的兩個幼子嗷嗷代哺,以及買房的貸款、會錢、債務,全家再次陷入入不敷出的窘境。大舅媽一邊在家帶兩個小孩,一邊代替阿嬤燒水,晚上再去附近紡織廠工作。阿嬤為了增加收入,先在村中幫忙收採竹子,成綑的竹子又重又高,那時阿嬤已經50歲了,瘦小的她已經無法負荷。

1980年代臺灣股市上萬點,房地產業景氣飇升,營建業缺工問題嚴重,即使沒有經驗,也很容易找到事做。住在頂埔的秀卿來招工地小工,為了多賺一點錢,阿嬤決定外出到工地打黑工。不過,建築工地的風險可不亞於礦坑,阿嬤回憶:「水櫃啊漏啦!去抹(buah,水泥塗抹)水櫃…暗暗,下去有電,拿在手上那葩燈有電,跳到手來,幸好師傳把開關關起來,如果跌下去就電死!」

弱小的阿嬤在工地做粗工,每天8:00上工,做到下午5:00師傅收工,一天的薪資20至30多元,但已經是礦場燒水收入的2、3倍。後來又挑磚、石,做的是男性承擔的粗工, 她說:「像我們這個矮房子黏的,要擔土、擔水泥,(攪)和在一起,都要挑。爬樓梯,一手扶扁擔,一手扶(樓梯)把手,爬…那時很艱苦…小孩讀書,衫啦、鞋啦!迫不得已。」隨著房市越來越旺,樓也越蓋越高,從4、5層一直挑到10層樓高,阿嬤在鷹架來來回回,上上下下,咬緊牙關苦撐。有一次在鷹架弔土時不小心被鋼索打到臉,緊急送三峽醫院縫了2、3針,幸好她沒有從鷹架上摔下來。

從地底500公尺不見天日的礦坑,到烈日高聳的300公尺大樓,上窮碧落下黃泉,阿嬤瘦小的身影扛起了全家大小生計千斤的重量。這7、8年間是阿嬤一輩子勞動最累的時候,但工地收入改善了家中經濟。民國74年(1985)媽祖坑災變停工,阿嬤一家人無法在工寮續住,必須拆屋還地。兩年之後公寓交屋入住,一家人總算離開工寮,擁有自己真正的家。

看到阿嬤的手指扭曲變形,她說:「挑土給人寄(gî,傳遞),咱不夠力,都會去折到、傷到!」問她有沒有治療,她回應:「那時也沒有弄(處理),消膏貼一貼,沒有去糊(kôo, 塗抹藥品),也沒有去給人推,(手)就變成這樣…硬迸迸(ngē-piàng-piàng,硬梆梆)。」長期的勞動已讓阿嬤身體上銘刻了不少傷痕,膝蓋也不行了,她很感慨地說:「一輩子都在做工,大工、小工都做。」


[1] 同註66,頁13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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