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園聯合村|遷出死線到 三分二住戶未搬 林記牛雜老闆:想畀市民知賠償幾唔合理
文|集誌社記者
黃大仙地鐵站 D 出口地面,步行不消兩分鐘,就是竹園聯合村。面向馬路的寮屋,並排有三檔食肆,當中兩檔是本港的馳名牛雜檔「林記」及「廣興車仔麵」。他們經營的生意相似,但沒有競爭,三位老闆娘下午時段會多找一位村民「湊夠腳」打牌,其中一名牌腳打趣道:「我哋而𠵱喺到做咩?同歸於盡呀,四個事頭婆喺度打牌。」
打牌背後,地政總署訂下的遷出死線為今年十月中,隨時收地。地政總署回覆《集誌社》查詢時表示,十個已登記寮屋業務經營者,當中六個表示不同意特惠津貼金額。林記老闆娘林太表明,沒計劃停業:「我真係好想畀全港市民知道,賠償係有幾唔合理。」
竹園聯合村村長推算,村內大約仍有三分二住戶未離開。150 個受影響住戶中,只有 38 戶已獲安置或獲發核准特惠津貼, 87 戶不符合資格。
朝七晚三開工
「林記」是舊式車仔麵檔,淥麵處由木頭改裝,牛雜在鍋裏不停烹煮,要叫完餸付了錢,才會進內堂食。檔口經營了 40 多年,每日朝七營業到凌晨三點。這是老闆賴以維生,養大四子女的家庭小店。
40 多年前,老闆娘林太一家從潮洲來港,以數萬元買到竹園聯合村的石屋。她初來香港,眼見村口對出的天橋底,車仔檔成行成市,牛雜銷情特別好,決定向鄉里學師:「牛雜始終都係潮洲人強項嚟,同埋啲客都好好,佢哋如果話未夠味呀,就整得好食啲。」自家製的配方逐漸成型,一煮就 40 多年:「你話好唔好食就見人見智啦,有啲人話好食,有啲人話唔好食,都賣了幾十年,我哋都冇所謂。」
石屋約百餘尺,放置單人床、一張二人飯桌及沙發,一覽無遺。空間不寬敞,林太卻是頗滿意:「門上面都係石頭,層樓穩陣,覺得好堅固;幾大嘅風,呢度都係冇影響,呢個位地勢低,變咗有風都吹唔到。」她只「投訴」夏天很熱,「所以家家戶戶呢個時候( 11 月)仲開冷氣。」
林太說:「唔好睇呢啲地方好細,呢到細細間又一家,細細間又一家,我嗰間算大喇。」石屋的樓上是用鐵皮搭建的劏房,數量約有十間,住戶要共用廚廁;林記隔壁的廣興車仔麵,樓上更是用木板搭建的寮屋。林太與這樓上住戶不熟,但概嘆環境「澩嫪(雜亂)。」在樓上木屋劏房中,有人已領取搬遷費遷出。
子女長大後,石屋變成他們居住的地方。林太原本在村內住在另一間寮屋,但被燒毀。竹園聯合村曾多次失火,林太至少也走過五至六次走火警:「住呢啲地方以前都要好小心,都唔敢瞓得咁冧,尤其細佬細嗰個年代都唔夠膽點樣瞓。」但林太不覺得危險,因鄰居守望相助,會逐家逐戶拍門呼籲逃生。
林太坦言,最初來港生活困難,但住了下來,雖環境不算好,但林太甚喜歡:「住呢啲地方有個好處,家家戶戶都好團結,你又照顧吓我、我又照顧吓你,行出嚟熱鬧。」
快將離開居住及工作 40 多年的地方,林太只覺「唔捨得都沒辦法」,接受發展的命運。不過,令林太最生氣的是政府提出的賠償方案,較預期低太多。她的牛雜檔目測 600 多尺,但懷疑地政總署只按 100 尺面積作計算,最終只有約十多萬特惠津貼,:「十零萬,冇可能嘅事,你話我幾大你就賠我幾大,咁都有得傾吓。而家檔檔都係咁,唔係淨係我喎。」
集誌社檔案|竹園聯合村簡史 康熙年間有村 曾有沙河粉廠、染廠
茶果嶺、牛池灣和竹園村均屬「九龍十三鄉」的鄉村之一,其中竹園村位於黃大仙祠與高樓之間。根據東九龍居民委員會網頁,早於17世紀清康熙年間,已有文件記載「竹園」村。
翻查《華南研究資料中心通訊》2002 年的資料,竹園最初的「原居民」應為林氏。林氏先祖最早可追溯至宋朝,原本定居於九龍彭埔圍( 確實位置已不難考)。清政府上場後,為免海邊的沿岸居民接應明朝將領鄭成功,下令所有沿海地方的居民,包括香港全境村民,遷至內陸。在「遷海令」結束後,部分林氏開始在竹園定居,為竹園之始。竹園林氏,是九龍的古老宗族, 《九龍竹園莆崗林氏族譜》的原抄本仍存放在大英博物館。
隨後因本港工業發展,村內一度設有小型工廠等。而自1957年起,政府開始清拆竹園村令村落範圍大大縮小,如今只剩數十寮屋戶。因應拆村,當時中國政府曾向港英政府提出外交照會,要求港英政府向村民提供合理賠償。
根據黃佩佳所著的《新界風土名勝大觀》一書所記載,約 1930 年代的竹園「村居錯落,都數十人家,園林亭閣,亦有四、五處,是為竹園。該村居民雜姓,林姓較多。有製粉廠三所,曰錦生昌、曰同興、曰壽記,所製皆為沙河粉。錦生昌較大,有鑊四磨四,工人十餘⋯⋯佔地之廣,有如醬園。又有永豐鮮染廠、聽泉山館、洪利園畜牧場、嗇色園黃仙祠⋯⋯牛奶房等」。
竹園聯合村內,仍有青磚屋,及由花崗石製成的「碾布石」。土木工程拓展署回覆《集誌社》查詢表示,實地勘探研究顯示,竹園聯合村範圍內,沒已獲評級的歷史建築。政府會收集具紀念價值或標誌性的物件或構件(如碾布石和青磚),在不影響建屋量及項目設計理念前提下,供房協展示或融入建築設計。
村口生源士多也不滿賠償金額
商戶當中,不只有林太對賠償方案有大意見。位處村口的生源士多也不滿賠償金額,不理解尺數計算方式。負責人徐生在月初偕同兒子,與地政總署徵用組、清拆組見面,反映商戶的不滿,惟會面未有成果。兒子「細徐生」表示,會面沒實質內容,對於他們提問的內容不予回應。徐生表示,問大部分問題,地政總署的土地徵用組只著他「翻閱小冊子」,徐生不忿:「我就係唔識先搵你開會,要睇小冊子,咁我搵你做乜?」
生源士多一家十多口一同住在竹園村,暫未計劃搬走。細徐生表示,現時搬遷日期過快,「有傳 11 月中要走,但我們真的走不及,有些人安置都未有,難道要到社區會堂瞓?」竹園聯合村的李村長推算,現時尚有約三分二的村民仍未搬走,部分村民正在揀樓,部分則未談好安置賠償,「連我都未傾好」,認為搬遷日期太急。
地政總署:賠償面積計算以較小者為準
地政總署回覆《集誌社》查詢時表示,十個已登記寮屋業務經營者,當中六個表示不同意特惠津貼金額。署方表示,會繼續與他們保持溝通,解釋政策。住戶方面,地政總署稱,已接觸全部 150 個受影響住戶並完成資格審核。當中 38 戶已獲安置或獲發核准特惠津貼,87 戶不符合資格,主要原因包括擁有香港住宅物業或居於違規構築物,其餘個案尚待編配安置單位或處理特惠津貼申請。
地政總署稱,一直與受影響人士保持溝通,早於 2023 年 2 月已向他們發信,通知預計的遷出限期及補償安置安排,以供他們參考並及早準備,今年 7 月中已根據《土地(雜項條文)條例》(第28章),要求土地使用者於2024年10月16日前遷出。
面積按登記記錄計算
至於收地賠償如何計算寮屋面積?地政總署稱,根據現行的收地安排,受清拆影響的構築物面積,會按照 1982 年的寮屋管制登記,或是清拆前登記中記錄的面積計算,並以較小者為準。清拆前,地政總署職員會記錄各構築物的實際面積,並將其與1982年的寮屋管制登記記錄及牌照進行比較,以該寮屋使用者所佔構築物比例計算可獲特惠津貼的面積和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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