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輕》只有重與輕一種二分法嗎?

Ch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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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輕》在台灣出版,我正好當時迷上法國文學,看了第一次,那時我還未成年,有許多不明白的部分;十年後,台灣出版社發行了30週年紀念版,我又重溫了一次。
附上布拉格照片,手機剩下的照片不多了
這是一篇舊文,做了部分幅度的修改而重新上稿!雖然是說經典著作《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輕》但大多是個人主觀想法並非推介文,不建議打賞。
寫這篇文章時是假設讀者已看過本書。

《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輕(Nesnesitelná lehkost bytí)》探討的是「存在主義」的問題,米蘭·昆德拉藉此小說奠定了他作為世界上最偉大的在世作家的地位。

個人覺得歐洲文學幾乎不管是什麼時代,都是有著類似的場景與氛圍——廣場依舊在,既視感(Déjà vu)特別深,尤其是哲學方面的議題,隨著主角的對白與思考,幾乎是跨越時代的,所以很值得一讀再讀。

我在閱讀時總價得好像自己曾在哪裡聽過這句話,或者是經歷過了類似的情境?很著迷於這樣的情境中,或許也是該書稱為存在主義著作的原由。

比較特別的是1984年小說出版三年後上映原著改編電影《情陷布拉格》(The Unbearable Lightness of Being),由茱麗葉・畢諾許(Juliette Binoche)主演的,很多亞洲的觀眾都是從此部電影認識她,照理當時《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輕》在台灣有一定知名度,卻沒有出版商順勢出版小說,而是將近20年後才出了台灣的繁體中文版。這是我在本書出版時查了資料才發現的,但當然或許當時也有人已經看過了盜版書?畢竟我當時還沒出生,不知道其造成的影響有多大。

閱讀更多:那些年,我們一起看的盜版書


個人對於書中「輕/重」的想法

然後說到「輕」與「重」的選擇,能夠隨興發生性行為的藝術家(女配)與年輕內斂的服務生(女主),十幾歲時的我以為身為女性絕對是要唾棄過於輕浮的女人——當然是我當時並沒有理解到其中的政治意涵,同情將情感及性愛關係看得很重、缺乏安全感卻又愛上渣男的年輕女孩。

但十年後卻有不同的想法,我開始像男人(主觀)一樣覺得處於弱勢的泰瑞莎很讓人困擾,因為她的脆弱、不安就非得要男人愛上她、照顧她,大概是因為我當時剛好遇到一個義大利男人選擇了一位威脅要自殺的義大利女人。那男人告訴我,他「必須」和威脅自殺的女人在一起,因為他知道我足夠堅強可以應付失去他。

以上的經歷讓我不再理解那些脆弱並以自己脆弱為武器的女人。

而到現在這個年紀,兩位女性主角的塑造,我個人明顯喜歡薩賓納的角色,她很灑脫、反叛,而她身上有的魅力可能就是大家對於「共產黨女性」的想法,儘管她自己討厭這個身份。

當故事有時在描述她其中一個「輕」的行為,反而讓我感覺到她的重量。

而泰瑞莎的存在一直讓我很不耐煩,我討厭那種充滿侵略性(對我而言是絕對侵略的),一個依附在某個男人身邊的女人,就像我曾經遇到的那位以通俗小說情節翻轉命運的女生。當時看影片的時候,只要是茱麗葉畢諾許一出現,我就會很想快轉,突然也轉移對茱麗葉感到很煩!

說個題外話,後來我就很不耐煩看年輕時的茱麗葉畢諾許演的戲,當然以我的年紀而言都是找已發行的老片來看!好在之前就已經看過了她年輕時的大多「經典」:《新橋戀人》、《烈火情人》、《英倫情人》、《藍色》⋯⋯我是個很不上道的觀眾,總是把個人情感轉移到演員身上,但也很多電影是因為我喜歡演員而硬是看完的。

我猜想,作家或編劇在敘述一個有生命力、熱情的人,往往會是比較年輕、貌美才能展現出一定的說服力,而因此「重量」出現在年輕人當中,是比較能接受的,不至於讓人喘不過氣;而相對有些年紀的人,可能歷經生命中的許多苦難,她也不可能太有重量。

我就覺得自己越活越輕。

輕與重,對我而言是很難用二分法的

薩賓納到「西方世界」後突然發現,人們聚集在一起反抗的事情,對於布拉格人而言並不是這麼的重要⋯⋯就像街頭抗爭在台灣很「流行」,會用「流行」這個字眼是因為我一直覺得很多人當時並不了解主張的是什麼,但他就要跟著一起去。

1968年巴黎五月學運的時候,就有媒體很諷刺的說:「現在跟著一起革命,才能感覺到你是個知識份子。」(巴黎初體驗也有這樣的台詞)如同你不加入學運的群體,就好像無法融入同溫層。

「參與者」和「旁觀者」也就正好分為兩類。

在社會上我們遇到的所以議題也就很容易會變成二分法,我第一次讀時覺得薩賓納到了民主的世界中,帶著自己略憤世嫉俗的心態參與了政治活動,而生活在民主社會中習慣表達自己意見的人(例如她的瑞士情人),看不到最初可以表達意見的時的激動。

在我的觀念中,生命是不可能選擇「輕」或「重」的。

瑞士沒有工作、沒有腳踏實地的生活感、沒有熟悉的語言與朋友,無法承受自由世界的「輕」的泰瑞莎,於是選擇獨自一人回到那有著沉重束縛的故鄉捷克;她的先生托馬士也以為能因她的離去感到輕鬆,但事實卻是他無法忍受沒有泰瑞莎的重量,兩人終究只能綁在一起。

兩個人「只能」在一起,是很悲哀的。

薩賓納其實更是個矛盾的個體,理解她的托馬士不愛她;無法理解她的佛蘭茲卻崇拜她。在看的時候我也一直聯想到這就是典型的CCR,生長在自由瑞士的佛蘭茲是不可能理解一個生活在共產世界下追求藝術的女子?

她帶有神秘又有點悲哀的背景才讓令一個世界的男人愛上她,但等她走出自己的世界後才發現「原來我是個很平凡的人」。還有她身上所的形式面,包括保留爺爺流下的紳士帽、到美國開始畫「自由派」來表現自由⋯⋯然後又回歸她自己說的:我不是討厭共產,而是媚俗

但我不解的是,所有的形式就等於是媚俗。
CC BY-NC-ND 2.0 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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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 反意識形態/爾思出版共同創辦人 寫作的地方:https://travelwithbook.com/ 來信指教:[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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