細看鄧恩與莎翁怎樣寫情歌

津轻海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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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复兴时期英国情歌高手邓恩、莎士比亚

約翰·鄧恩與威廉·莎士比亞是英語世界的情歌大家,各有諸多膾炙人口的傳世之作流傳至今。兩人是同時代的人,在情詩寫作中常常使用同樣的意象。但兩人的情詩創作思路截然不同。鄧恩喜歡說理,莎士比亞擅長說情。鄧恩說理細緻入微絲絲入扣,莎翁說情跌宕起伏引人入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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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恋爱,自古以来就有实干派和感情派。不过,在这个手机约炮无比方便的时代,双方明确约定只要实干、不要感情负担或纠葛貌似成为占优势的常规。于是,对很多实干派来说,探索和表达感情的情歌可谓恍如隔世,毫无用处也毫无益处。

然而,感情派在这个时代并没有销声匿迹,而是依然声势浩大。在当今世界,各国的流行歌、以及在各国之间传唱的流行歌显示了感情派不但没有失声,而且声音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大(借助网络以及商业化的传播和全国、全世界的巡回演出)。

可以说,当今世界一大批最有创意的人都在写情歌、唱情歌。即使是实干派在实干之余写情歌或欣赏情歌的也应当是大有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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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以来,情歌在所有的文明、所有的民族都有悠久的传统。在中文世界,情歌有《诗经》开启的传统,也有唐代、宋代诗人诗人刘禹锡、李商隐、苏轼、李清照这样的大家。

在英文世界,情歌则有约翰·邓恩和莎士比亚这样的大家。

约翰·邓恩(John Donne,1572 - 1631),英国文艺复兴时期的诗人,宗教思想家。邓恩属于所谓的玄学派诗人。

玄学派诗人以炫耀学问而著称。他们的诗歌常常充斥着形形色色的典故和由典故生发的联想、意象、妙语,需要读者不断脑筋急转弯才能跟得上。跟不上便要头晕目眩,甚至晕头转向。鉴于自古以来大多数诗歌读者都是寻求愉悦而不是寻求智力测验或寻求晕头转向的感觉,玄学派诗人的诗歌一直是小众的。

就玄学派诗人的首屈一指的代表者邓恩而言,包括英语国家在内的世界各国许多普通读者大都是通过美国小说家欧内斯特·海明威得知邓恩的大名的。

在其小说代表作《丧钟为谁而鸣》(For Whom the Bell Tolls)的开头,海明威引用了邓恩的一段著名的布道词来展示他的小说的思想主题:

没有人是一个自成一体的孤岛;每一个人都是欧洲大陆的一块,是大陆的一部分;假如海水冲走了一块泥土,欧洲就减损了,就像是一块海岬、你朋友的或你自己的庄园减损了;任何人的死亡都使我减损,因为我与人类是一体的;所以,永远不要差遣人去打听丧钟为谁而鸣;丧钟就是为你而鸣。(笔者译,下同)
No man is an Iland, intire of it selfe; every man is a peece of the Continent, a part of the maine; if a Clod bee washed away by the Sea, Europe is the lesse, as well as if a Promontorie were, as well as if a Mannor of thy friends or of thine owne were; any mans death diminishes me, because I am involved in Mankinde; And therefore never send to know for whom the bell tolls; It tolls for thee.

对熟悉今日英语的人来说,邓恩的这种老式英语(莎士比亚时代的英语)看上去有些怪异。其怪异主要因为有些用词跟今天的英语不一样,如thy、 thine 和thee(前两者相当于今日英语中的your,thee则相当于现在的you),还因为拼写、标点符号和大小写用法跟今日英语相比更为随意。

不过,邓恩的这种老式英语只要大声朗读出来,熟悉现代英语的读者应当是很容易懂。之所以很容易懂,是因为这段话邓恩写得文从字顺,流畅自然,无论是句子构造,还是意象营造,还是比喻推衍,都是一气呵成,水到渠成,毫无晦涩,毫无窒碍。

这种流畅自然平易质朴犹如最古老的语言,其修辞特色就是直截了当因而力道十足的暗喻。荷马史诗或《圣经》多是这样的暗喻。如耶稣说,“我就是道路”(暗喻),而不说“我就像道路一样”(明喻)。邓恩在这里所说的“没有人是一个...孤岛”也是同样的暗喻,其语言的力道也来自这种修辞手法。

顺便说一句,古往今来、古今中外的诗歌或散文写作好手也多是善于运用这种直截了当的暗喻。

总而言之,这段名言警句显示,只要邓恩愿意且有心,他完全可以写出雅俗共赏的、不需要让读者必须脑筋连续急转弯才能跟得上的文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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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恩是英国文学史上最著名的情诗写手之一。他的情诗的特色是逻辑思辨多,没有以往或后来的情诗常见的俗套,如玫瑰红的面颊、滴着血的心脏、樱桃般圆润的口唇之类。逻辑思辨多当然是他这个玄学派诗人的本色。而玄学主打的就是逻辑思辨、逻辑推理(天使是否是一种空间的存在?一个针尖上能站立多少个天使?)

虽然邓恩以玄学思辨写成的许多情诗让许多读者感觉晦涩难解,但谢天谢地,他也可以把情诗写得行云流水又平易近人,如下面这首只有6行的短诗:

STAY, O sweet, and do not rise ;

不要动,啊亲爱的,不要起来;

The light that shines comes from thine eyes ;

现在的亮光是来自你的双眼;

The day breaks not, it is my heart,

天没有破晓,是我的心破碎,

Because that you and I must part.

因为你我就要分开

Stay, or else my joys will die,

不要动啊,不然我的欢乐就要死掉

And perish in their infancie.

在襁褓中遭遇灭亡。 

这首情诗可谓通俗易懂的典型,读者不需要任何背景知识就可以畅通无阻地理解——一对偷情的恋人在共度了云雨良宵之后的早上依依不舍,难解难分。

美国的邓恩研究专家唐纳德·迪克森(Donald R. Dickson)的说法是,作为一个情诗写作大家,邓恩的情诗的特色是“有时候宣扬神圣和世俗爱情的种种超验的可能性,或爱情无常引起的焦虑不安;有时候则是宣扬欲望的迷人或纯肉欲的令人厌恶”。

换句话说,邓恩年轻时颇写了一些情色的(erotic)甚至色情的(pornographic)诗歌。在他成名成为宗教界的重量级人物(他最终成为圣保罗大教堂教长)的时候,他的那些“少作”颇见不得人也见不得光。

但上面列出的这首短短的情诗足够清纯,纯情,可以给教堂唱诗班少年宣讲,不用担心会给少年的纯净心灵造成污染。只是纯情少年是否会对这样的诗感兴趣就不好说了。

这诗可以说是一路说理从头说到尾。其主题是爱情的无常(难以长久),两人共度良宵之后必须分离。而且,这种分离很可能是两人恋爱多日之后还是要劈腿的预示或象征。

这首诗的诗眼,即诗的最重要的意象或关键词,也就是整首诗赖以成立的意象,是良宵之后的破晓(The day breaks,或break of day)。

拿破晓来描摹恋人依依不舍的情状显然是邓恩所喜用的一种手法。他还有一首诗标题就叫“破晓”,Break of Day。它第一节是:

 'Tis true, 'tis day; what though it be?

确实,是白天了。白天了又怎样?

O wilt thou therefore rise from me?

啊,你这就要从我旁边起身吗?

Why should we rise, because 'tis light?

为什么天亮了我们就要起身?

Did we lie down, because 'twas night?

难道我们是因为天黑了才躺下的吗?

Love which in spite of darkness brought us hither

爱情既然不理会天黑把我们带到一起,

Should in despite of light keep us together.

就应当不理会天亮,让我们继续在一起。 

读者在这里可以清楚地看到邓恩写情诗是多么喜欢说理。

他提出了一连串的问题,从头到尾也全是在说理。他的说理颇有些绝望的自言自语的味道——这首诗的说话者显然没有多少信心可以相信这世界是按照他的逻辑运转的,尽管他的逻辑看似天衣无缝,密不透风。

更要命的是,他的逻辑也可以反过来说——既然爱情在黑夜中可以把他们带到一起,为什么不可以在白天把他们拆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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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描摹爱情的欢欣或痛苦的时候,拿破晓或破晓时分的亮光来说事显然不是邓恩的发明,而是当时的英国诗人们常用的手法或笔法。这种手法也见于邓恩同时代的莎士比亚的笔下。

莎士比亚(1564 - 1616)不但是戏剧大师,而且也是情诗大家,不但有154首十四行诗流行当时直到今天,而且有不少篇幅更为短小、也更为脍炙人口的情诗散见于他的剧本中。他的著名的悲喜剧《一报还一报》的第四幕第一场以这样的情诗(童子的歌唱)开头:

Take, oh take those lips away,

挪走吧,啊,挪走这对嘴唇,

That so sweetly were forsworn,

这对曾发出那么甜美誓言的嘴唇,

And those eyes: the break of day,

挪走这双眼睛吧,它们发出亮光,

Lights that do mislead the Morn;

让人错以为已经是早晨;

But my kisses bring again, bring again,

把我的吻归还吧,归还吧,

Seals of love, but sealed in vain, sealed in vain.

那都是爱的印记,白白打下、白白打下的印记。 

在这里,读者可以看到莎士比亚也是拿破晓的意象说爱情,但莎翁跟邓恩有明显的差异。邓恩是拿破晓讲理,莎士比亚则是拿破晓用来说事,用来描摹、展示恋爱中人的微妙心态。

莎士比亚虽然也使用典故,如“爱的印记” (源自《圣经·旧约·雅歌》,“求你将我放在你心上如印记,戴在你臂上如戳记”),但这典故通俗易懂,读者即使不知道典故或典故的出处也照样可以理解,没有什么障碍。

对照这里尽力追随原文的中文翻译,可以读英语原文的读者可以畅通无阻地理解原文。但对不太熟悉英语诗歌表达方式的读者来说,以下这两行或许会给他们造成困惑:

And those eyes: the break of day,

Lights that do mislead the Morn; 

这里的解惑办法是,把这两行诗看作是为了诗歌的音节和韵脚而进行的部分省略和倒装。不省略也不倒装的诗句应当是,And take away those eyes, lights that do mislead the Morn, the break of day,(直译:挪走这双眼睛吧,[它们的]亮光让人误以为是早上,破晓。)

这一节倒数第二行But my kisses bring again, bring again也是部分倒装。这里的翻译(“把我的吻归还吧,归还吧”)已经清晰地显示出了原文的倒装,因此不需要再做进一步的解释。

但从文学鉴赏的角度来说,读者阅读品味But my kisses bring again, bring again这一行诗句需要多留心,需要想到这个祈使句所展示的是一种微妙的情感。

具体地说就是,这一诗行一方面是显示说话者对恋人已经绝望,要忍痛跟恋人宣布绝交;另一方面则显示说话者对那负心的恋人依然是藕断丝连,欲拒还迎,还在曲折委婉地呼吁、恳求恋人回心转意。

其不言自明、欲说还休、最终忍住没有说出来的话中话大致是,“亲爱的,先前我吻了你,你现在再吻我吧,我真的舍不得你,没有你的日子我整天以泪洗面,日子真的是没法过;我们真的是不能在一起吗?我们再一起去吃一次烤鱼吧,好不好,好不好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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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里,可以看到邓恩的情诗和莎士比亚的情诗有重要的相似之处——两位大家高手都是拿晨曦的亮光来说事,说爱情/恋情;但两位高手的表现手法也有重大的差异——前者喜好说理,后者则是擅长抒情、说情,表情,即表达或展示恋爱中人的心弦悸动,心理波澜,波澜起伏,起伏跌宕。

莎士比亚情诗中的这些微妙的心理跌宕起伏,到了中文里变成了这样:

莫以负心唇,

婉转弄辞巧;

莫以薄幸眼,

颠倒迷昏晓;

定情密吻乞君还,

当日深盟今已寒! 

这里的译文来自人民文学出版社的《一报还一报》的译文,朱生豪译,吴兴华校。

人民文学出版出版的《莎士比亚全集》一直被认为是当今中国大陆最好的、最权威的译本。但这翻译显然是很不到位,显然是创作有余而翻译不足。为了追求韵脚跟原文一致(即头四行隔行押韵,最后两行韵脚相同),原文诸多鲜活的说法都在译文中变成了陈词滥调,原文诸多的微妙措辞被笼而统之,大而化之了。

假如说莎士比亚原诗是通顺流畅的诗句,那么,这里的翻译则是乱七八糟的拼凑。“负心”与“唇”显然是生拉硬扯,“颠倒迷昏晓”则是莫名其妙。中文里有颠倒黑白,颠倒是非,并没有颠倒昏晓之说;“定情密吻乞君还”这种说法也是莫名其妙。

“当日深盟今已寒”的说法显然也是意象混乱,文脉紊乱。既然说是“已寒”,前面就应当有表示“热”的词来跟它呼应;但前面并没有这样的呼应。假如要保持前面的“深盟”之说,后面就应当有“搁浅”之类的说法与之呼应,但后面并没有。显然,这里的翻译前言不搭后语,只是为了凑韵脚而堆砌出来的杂凑。

这样把原文新鲜生猛的意象笼统化简单化的翻译可谓损失,相当于把杜甫的著名七绝

两个黄鹂鸣翠柳,
一行白鹭上青天。
窗含西岭千秋雪,
门泊东吴万里船。

给翻译成

两只鸟儿叫啊叫
一群白鹭窜上天。
窗外有雪山,
门口是大船。 

说实话,上边的翻译对杜甫原诗的忠实度要大大超过人民文学出版社的翻译对莎士比亚原诗的忠实度。忠实度跟人文社的翻译相仿的翻译大概应当是:

小鸟穷叫,
白鹭上窜。
窗景悦目,
门阶巍然。


CC BY-NC-ND 2.0 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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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轻海峡喜歡細讀文學作品,鑽研文學翻譯,也喜歡把社會與政治當作文學作品研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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