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做過最調皮搗蛋的事|奔跑吧,孩子們
這是一個很有趣的題目啊!我相信很多人也做過些皮事,我卻⋯⋯很例外。
中學時我還是個一心讀書的小乖乖⋯⋯別人在追星的時候,我是那個在旁聽得一頭霧水,回家找報紙上的娛樂版了解一下。
別人在作弄老師時,我是那個在旁碎碎念說不好然後遭人說我膽小。
搗蛋惡作劇的,通常我都是受害者😑。
幸好,去到四年級時我開始也幹了些(自以為)很皮的事!(奸笑)不過你看完,可能會覺得這是什麼無聊破事啦!😂😭
言歸正傳,我問了一下好友小可,她認為我做過最皮的事情是吸水煙⋯⋯但在阿拉伯地區人人家裏都有幾個水煙壺,日日夜夜狂吸耶。
好吧,朝這個方向的話,我幹過最皮的事大概是在阿姆斯特丹買了一個大麻蛋糕(他們本地人稱之為space cake),和先生和他朋友三人分著吃。(注意:在荷蘭吸食大麻是合法的,是合法的,是合法的!)
但這⋯⋯只能算是大膽的事吧,不算皮吧。
這個時候好友提醒了我一件很有趣又有點皮的事:中學五年級的時候,和好同學們在商場玩捉迷藏!
正文開始~
由於我當時是官校又是文科班,全班幾乎都是女孩子。我和其中幾個女同學特要好,當中包括超級好友小可。我們形成了一個小圈子,天天回課室打鬥玩樂,還一起午餐,一起上補習班,如同一個小型女子組織,哈哈。
有一天放學的時候,我忘了誰提議(大概是我們當中最皮那位),她說不如一起在附近那個商場玩捉迷藏吧?
我們一行8人說好,並約定回家換掉校服後立刻出發。(大家都住同一區,並且相近)
來到商場後,我們定好規則:只能躲在頂樓第三層,可以入商店。然後包剪揼輸了的女生便當鬼,我們馬上躲起來!被捉到的第一個需要當下一回合的鬼呢。
回想到這裡,我已忍不住笑起來。
這畫靈感來源於Where is Wally,於是嘗試畫了那個風格的繪畫,請大家留心看看,8人會用戴同一個黃帽子呈現,而你能找到巫筆在那裡嗎?😆
我盡量還原我記憶中的商場,現在那商場內好多商店也已更新換代好幾次了。
鉛筆初稿:
開始加人:
用針筆畫線:
為了這步驟我特別跑去買筆了。
發現了003幼,好神奇。
最後電腦上色加重畫黑線,完成圖:
大家找到8個人嗎?不難吧?
再來,馬特市朋友們,你們找到自己嗎?哈哈~(有出現的市友會晚點Tag放在留言區)
大家先找找看吧。
因為要設定這麼多路人太難了,靈光一閃乾脆直接弄個馬特市商場crossover XD
畫下一些一直支持、鼓勵我的市民們~相關人物/物件會有你們相關的名字/字母。
所以到最後,我們玩了4-5輪後,商場的保安人員發現我們一群人在商場內奔跑,她一直跟著我們告誡我們。後來待她走遠了,我們還在偷偷進行,但沒有人跑。
只是一位同學姍姍來遲,原來她回家洗澡食過飯了。
我也⋯⋯就這樣子躲在家,舒適的吃晚餐。那最後的一個「鬼」只找到3-4位同學。
那時,她打電話給我問我在那,我還一直說在書店,在家笑死了。
八人的位置:
1-圖中間,流汗在找的人
2-總有一個朋友躲在負責捉人的人附近,花槽前跪著
3-在書店看起書來
4-扮在路上看音樂店
5-6-總有2人一起躲,在影音店看碟、看雜誌,並用之遮掩自己
7-總有一個攝入人群中,影音店門外
8-總有一個人破壞規則跑到下層躲藏,下層的的草槽中
以上是我的中學同學們(損友們)的特徵,我好懷念她們呢。
同場加映中學的小皮事。
四年級的巫筆:
午休時間已過,還在和朋友在課室外玩潑水節
五年級的巫筆:
在上學路途黑皮鞋爛了,我回家直接穿了白飯魚(香港稱呼一種平底運動鞋)跑回校,在大門被訓導主任捉住訓話,她說我很「跩」(廣東話意思是很皮很壞),回到課室遭全班同學恥笑。
六年級的巫筆:
騙母親上學,朋友打給學校扮我的母親幫我請病假一天。然後和朋友們流連商場,耍廢玩了一整天。
七年級的巫筆:
在體育課的時候因為都是自由活動,我偷偷溜回課室,偷偷繼續看哈利波特第七部曲和玩偷帶的PSP遊戲機,還和另一位同學對戰三國無雙。結果有一次被體育老師發現了,並訓責了幾句。
好吧,以上都是些小破事⋯⋯加上自小都被作弄不少,形成我的性格就是不喜歡作弄人⋯只會偷偷摸摸頑皮一下🙈😑😭嗚。
語巫倫次:
畫了2天的畫,加上碼農工作坊⋯⋯昨晚畫到凌2點多呢⋯⋯我累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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