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斯卡羅」了嗎:湊個熱鬧談談羅妹號事件前後的福爾摩沙旅行史與旅人們(上)
我很少跟風追劇,不論那國的劇都一樣。例如電影「我的少女時代」裡,演的就是我的少女時代;而那個「俗女」陳嘉玲,也有部分是我。既然我自己演過一次的劇情,那幹嘛看謝盈萱再演一次?活著的時間有限,就要把眼睛留給喜歡的劇,我是這樣想啦!
那為什麼「斯卡羅」我會順風跟著一起追?自然是有些點戳到我這個不良歷史學徒職業病。
「斯卡羅」自開播以來,臉書河道上的討論,與媒體發布的文章,已經把羅妹號(Rover,又稱羅發號)事件、南岬之盟與後續影響;大股頭卓杞篤(Tokitok)、法裔美籍的李仙得(Charles W. Le Gendre,1830-1899)與英籍洋商必麒麟(Wiliam A. Pickering,1840-1907)等人物,在這段歷史所扮演的角色,交代得非常清楚,我就不再贅述了。
李仙得、必麒麟在1867年的羅妹號事件,甚至前者對1874年日軍出兵臺灣,也就是所謂的牡丹社事件中,位居關鍵角色的原因之一,就是在台期間時常到處涉歷探險的旅行經驗。像李仙得、必麒麟這樣的自西徂東的外人,也是1860年代以降,入臺從事探險旅行的重要群體,可以說他們開啟了新一波歷險福爾摩沙的旅行風氣。
至於他們的下一波,就要等到日治時期來臺踏查的伊能嘉矩、鳥居龍藏等肩負「日本帝國探險」任務的旅人們來接手了。
在「斯卡羅」的首集開頭,曾以字幕向觀眾傳達「1858年(四國)天津條約簽訂後,臺灣開港通商,對外打開門戶」這個歷史背景。不過,簽約的時間點,並非實質開港的時間點,天津條約在1860年才換約生效,所以臺灣是在進入1860年代,才根據條約開港通商。
天津條約不僅增開通商口岸,也全面開放洋人「准聽持照前往内地各處遊歷、通商」。哪裡是內地?就此後洋人在清帝國間的旅行範圍來看,大江南北、長城內外、海陸邊遠地區(例如川藏滿蒙新與臺灣),只要不屬於沿海條約口岸地區,都是廣義認定的「內地」。
總之,天津條約形同全面開放,洋人在清國各地的旅行權。對臺灣而言,則是港口通商與洋人旅行各處的權利,在1860這個時間點同時放行。不過呢,早在此前,已陸續有許多外國船隻,行經台灣周邊海域,或有試圖登岸從事探險者,因不熟暗礁、沙洲、海象,遇難並不是甚麼罕見的事。
例如1840年代,英國輪船內不達號(Nerbudda)與安娜號(Ann)先後在基隆外海及淡水附近撞毀。後者在海難中,不僅嚴重損失船上的奴隸與鴉片,生還者還被押送到府城囚禁。此外,海盜劫掠、被原民攻擊、俘虜,亦屢有所聞。
1850至1869年間,英、美、西、普、荷蘭等國均有船隻,接二連三在臺灣附近的海域遭難,與1840年代更有過之。所以,羅妹號事件並非19世紀中葉,外國船隻在臺灣出包的偶發個案。
沒有不平等條約當保護傘的時代,洋人因為跟黑水溝不熟,因翻船或劫掠而折損人貨,更甚者遇到原民為求自保而成為攻擊的對象,加以各國在島上缺少政教或商務等派駐單位,協尋海難生還者的調查工作相當受限,究竟行蹤不明者是否遭到原住民出草,多無線索可以證實。
話說,當年培里率領的黑船前往日本叩關,途經臺灣試圖調查海難的失蹤者,也是一無所獲。同樣是1850年代,任職英國駐廈門領事館的斯文豪(Robert Swinhoe,1836-1877;又稱郇和、史溫侯),曾搭乘剛強號(Inflexible)環臺一周,為了尋訪1848年在基隆遇難失蹤的歐美籍船員,臺灣府的官員雖答應發布告示協助,最後仍無下文。
不過,培里倒是在測繪臺灣島與周邊海域地圖的部分,獲得些許進展;而斯文豪沿著灣岸勘查地方原漢風俗、礦產、自然生態,則是環臺旅行最大的收穫。只是,1860年代以前,極少有歐美旅人的旅行足跡,深入島內奧地。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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