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我親愛的,台灣的猩猩兄弟們

何補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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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F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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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狒狒逛平鎮的新聞很熱鬧,到現在都還沒「歸案」。此時此刻,或許是這篇我寫的很用心的文章,再發表的時候。
此紅毛猩猩住在木柵動物園,自己披著「頭巾」,給我一種尤達大師的感覺。


生物分類法

小時候上生物課,學過瑞典學者林奈的生物分類法,依著「界、門、綱、目、科、屬、種」來分類,人類在這個系統下屬於「動物界、脊索動物門、哺乳綱、靈長目、人科、人屬、人種」。其中「人科」之下只有一屬一種,簡言之,就是整個人科,就只有「人類」這麼一種動物。

人類這種狂妄自大的主流心態,其來有自,至少也有數千年的歷史。不論是依照上帝自己的形象或女媧的品味,我們總自稱為「萬物之靈」,將其他動物視為「物」,與「人」截然有別。

如果用DNA的近似程度來區分物種,人類與黑猩猩之間的差異,小於黑猩猩與大猩猩、紅毛猩猩之間的差異。所以說,如果用公平、公正、公開的態度來分類,黑猩猩應該跟人類分在同一組,而不是與大猩猩、紅毛猩猩站到同一邊。

事實上,依現今學界通說,「人科」之中至少應該有五種動物:人類、黑猩猩、矮黑猩猩(巴諾布猿)、大猩猩以及紅毛猩猩。畢竟人類與黑猩猩的DNA相似度超過百分之九十九,兩者間基因的差異比起非洲象與亞洲象的差別還要小。如果非洲象和亞洲象都被我們稱作「大象」,那麼人類與黑猩猩為何不能都稱之為「人」,或者都稱為「猩猩」?

事實上,曾以《槍砲、病菌與鋼鐵》一書榮獲普立茲獎的美國通才學者賈德.戴蒙也曾寫過一部《第三種猩猩—人類的進化及未來》,其所謂的「第三種猩猩」就是指人類;另外兩種則是黑猩猩與矮黑猩猩。

前些年,奧地利有一群人向法院為一隻黑猩猩申請監護權。依據奧地利法律,只有「人類」才有所謂的監護權,其他的「動物」、「寵物」則沒有監護權的問題。因此,這個申請案中的律師和學者竟向法院主張:「黑猩猩也有人格」,所以可以像人類一樣享有監護權。

要人類世界的法院承認黑猩猩有人格,在可預見的未來,恐怕是難以實現。不然,在動物園裡關著黑猩猩,是妨害自由罪;在馬戲團裡虐待黑猩猩,是使人為奴隸罪;在實驗室拿黑猩猩來作藥物實驗,就無疑是謀殺罪了。

不過,奧地利的法律學者膽敢作此主張,必然有相當的理論依據,不然也不會被國際媒體報導。然而對大部分的台灣讀者而言,這恐怕僅是一則荒謬的趣聞,很少人會去思考這個問題的後面大有文章。

什麼是人類?

什麼是「人類」?我們是用什麼標準、什麼條件來區分何者為人類,何者非人類?考諸歷史,並不是一成不變的。法國作家菲立普.費南德茲-阿梅斯托寫過一本小書《我們人類-人類追尋自我價值及定位的歷史》,英文書名是「So You Think You're Human」,直問讀者:你以為你自己是人類嗎?

人類的「文明史」數千年,也不過就是數百年前,西方白人認為「黑人」不是人類。在一些神學辯論中,有一派意見認為黑人的「感覺遲頓」、「缺乏道德感」、「難以相信能夠具備人類的情感」、「不可能出現人類高尚的氣質」,因此黑人是「動物」,而不是「人類」。所以西方白人奴役黑人,一如役使牛羊,並不會犯下宗教上與道德上的罪,此說為帝國主義提供了便宜的理論基礎。

然而諷刺的是,在數千年前舊約聖經所記載的所羅門王時代,遠從非洲而來的示巴女王還曾跟所羅門王燕好而珠胎暗結,回國後生了個非洲王子,統治著位於衣索匹亞的示巴古國。在近世帝國主義駕臨非洲之前,衣索匹亞的王室一向自稱是希伯萊人。

是以,非洲黑人在數千年之前還是與所羅門王平起平坐的「高貴人類」,數千年之後卻不幸淪為西方人眼中的「動物」,這真是情何以堪?還好現在又變成「人類」了!

因此,什麼是「我們人類」?在人類的歷史長河中有著變動不一的標準,並不是涇渭分明的概念。

有趣的是,在大航海時代之前,當歐洲人第一次看見從非洲帶回來的黑猩猩時,對於這個前所未見的物種是否屬於另一種「矮小的人類」或「野人」,其實是頗為遲疑的。早在十二世紀的百科全書編者席維斯提,甚至認為猩猩是人類的「後代」,是一種「因為墮落而被上帝處罰的人類」。

世居西非的原住民部落,與黑猩猩毗鄰而居已有數千年至一萬年以上的歷史,在他們的眼中,黑猩猩其實算是另外一種「人」,有的部族稱黑猩猩為「回到森林中的人」、「野人」、「人類親愛的兄弟」,有的部族自稱是黑猩猩的後代,也有部族會為野地中死亡的黑猩猩舉行與族人相同的喪禮。因此,事實上並非所有的「人類」都將黑猩猩視為人類以外,與人類截然不同的動物。

黑猩猩的自我意識是什麼?

當然,有人會質疑「黑人」與「黑猩猩」的例子不能互相類比。因為當年西方白人認為黑人不是人類,那是他們沒知識兼無衛生的偏見;若站在黑人的觀點來看,黑人當然認為自己是人類,至不濟和歐洲人一樣都是人類沒錯!

我們「人類」於今普遍認為黑猩猩與我們截然不同,不是人類;但黑猩猩是如何看待自己,黑猩猩認為他們自己和人類是同一種,還是不同一種呢?

目前我們無從確知一群野地黑猩猩的集體意見,但或可說說一位被人類教授夫妻領養在家中的黑猩猩小姐「露西」的故事。所謂領養,是把「露西」當成小孩來養,吃飯上餐桌,睡覺在臥室;而不是當成寵物養在籠子裡。

「露西」小姐和人類小朋友一樣喜歡玩圖片分類的遊戲,有一天,她的養父母發現「露西」把自己的玉照和羅斯福總統夫人的照片放在同一堆,而把其他黑猩猩的照片和狗、牛等動物放在另一堆。由此推知「露西」認為自己是「人類」,而非黑猩猩。

「露西」長大之後,養父母無法再將她繼續養在家中,就把她還給研究團隊。當「露西」被安排走入一群「黑猩猩」中間的時候,表情驚駭不已!但不久後,「露西」也接受了其他的黑猩猩原來也是她的同類。而這個認同是「露西」認知自己不是「人類」而是「黑猩猩」;還是她發現原來其他黑猩猩也是「人類」,則是一個頗值玩味的哲學問題。

後來「露西」的養父母籌了一筆錢,決定把「露西」送回非洲去「回歸自然」,並請一位研究生珍妮斯.卡特陪著「露西」去熟悉一下非洲的環境。這位研究生小姐原本打算最多一個月就可以回家,不料一待就是三年多,好不容易才完成任務。

換個角度想,如果要把一個從小在美國教授家庭成長的「人類小孩」送到非洲叢林的某個部落裡去「回歸自然」,至少也要熟人陪個三年,才能平復她驚恐的情緒吧!

著名的黑猩猩學者珍古德博士一向反對將人類飼養的黑猩猩送回非洲野放,因為她深知黑猩猩和人一樣,日久他鄉是故鄉,一旦離開了長期生活的環境,硬被「回到非洲」,下場往往十分悲慘,「歸鄉」絕對不是人類一廂情願的浪漫想像。

「露西」小姐回到非洲留學三年,終於學成畢業被「野放」,回到森林裡之後不久,卻被盜獵者射殺剝皮。說到底,自以為是人類的「露西」,最終還是死在「自己人類」手裡。

人類的標準--黑猩猩也會說話

因此,哲學家興起了一個疑問,除了DNA之外,到底要具備什麼特質,才能算是人類呢?

是「使用工具」的能力嗎?早期學者曾有此一說,但科學家已經證明黑猩猩、矮黑猩猩、大猩猩、紅毛猩猩都有製造工具及使用工具的高度技巧。

那麼,是「使用文字」的能力嗎?如果此說成立,世界各地很多沒有文字的原住民部落,都不能算是人類了。

又難道是「使用語言」的能力嗎?語言學大師喬姆斯基早年曾提出這個廣受引用的理論。如果「語言」指的是用嘴巴說出抑揚頓挫的語音,那麼在大猿家族中的確只有「人類」比較在行,黑猩猩、大猩猩等大猿的喉嚨,在生理構造上無法發出類似人類這般多樣的聲音。但若「語言」的定義如此狹窄,那麼瘖啞人士、失語症患者或某些自閉症患者可能都不能算是人類了。

因此,「語言」一說,似宜定義為對複雜事物的溝通能力,可以作情感性、概念性、抽象性的描述。比方說瘖啞人士所使用的「手語」,也該算是「語言」的一種。

美國的傅茨教授在其名著《我的猩猩寶貝--科學家與第一隻會用手語的猩猩》一書中,已經證明了黑猩猩也會使用標準的美國手語。本書原名作「NEXT OF KIN--What Chimpanzee Have Taught Me About Who We Are」,非常清楚的寫出了「Who We Are」,人類和黑猩猩是「We」,人類不再是孤獨的「I」。可惜中譯書名沒有表達出這層深刻的意義。

傅茨博士和他的黑猩猩寶貝「華秀」可以用手語溝通無礙,「華秀」打的手語,美國的瘖啞人士可以看得懂。而且「華秀」可以在沒有「人類」協助的情形下,將她學的手語教給她的養子,一隻名為露利斯的小黑猩猩,然後彼此使用手語溝通。傅茨博士還發現,「華秀」不但可以使用正確的手語和人類及黑猩猩溝通,甚至會自己組合不同意義的手語,創造出新詞句。

而且黑猩猩一旦學會手語之後,就算被隔離在沒有手語的環境十幾年後,依然不會忘記如何使用這種「語言」。

傅茨博士的黑猩猩手語實驗中,曾有一隻黑猩猩波依,因學術鬥爭等種種緣故,在一九八二年被送去其他實驗室作藥物實驗。一九九五年,美國廣播電視新聞台策畫了一個探討猩猩實驗倫理的節目,主持人邀請傅茨博士一同前往,事隔十三年,當傅茨博士出現在波依面前,波依一眼就認了出來。當傅茨打出手語「嗨,波依,你還記得!」,波依馬上用手語打出了「波依、波依、我是波依」、「給我吃的,小羅」,「小羅」則是十三年前波伊對傅茨教授的手語暱稱。這兩個人(或這兩隻猩猩),就在實驗室裡隔著鐵籠用手語交談,互相呵癢、嘻戲;當傅茨博士不得不離開時,波伊的嘴角馬上往下掉,身子癱了下來,退到籠子深處,流露出真實深刻的情感。

這個未經安排的畫面於一九九五年五月五日播出,感動了美國觀眾,大量的捐款湧入,終於讓黑猩猩波伊脫離了實驗室的牢籠,搬到加州一個非營利野生動物保護機構,在寬闊、舒適、充滿綠意的環境中頤養天年。

當我們追索歷史,發現人類自己在定義「何謂人類」時,向來是先有結論,再定標準。每當科學家有了新發現,比如說猩猩會使用工具,會合作打獵,會從事生存以外的娛樂行為,會做出與覓食無關的戰爭行為,會用手語溝通,會從事繁殖以外社交性、享樂性的性行為等等,人類就會進一步修改「人類的定義」,以便把「非人類的猩猩」排除在外。

過去的演化論者曾追索一個「失落的環節」,認為人類由動物演化而來,固無疑問,但從動物跨到人類這一步,進步之大,實在是太過神祕難解;所以在這一小段的演化過程中,必然有一個「失落的環節」尚未被發覺。

如今,黑猩猩是否應該享有「人格」,或無定論。但若說黑猩猩與人類之間有什麼「失落的環節」,恐怕是人類自大的迷思!黑猩猩是人類的兄弟,我們中間並沒有所謂的「失落的環節」,黑猩猩也有智慧、有感情、有「語言」,人類只是學會了用嘴巴說話,方便空出兩隻手來做事情而己。這中間既不是鴻溝,也沒有失落什麼不可思議的東西。

台灣曾經是紅毛猩猩殺手

在台灣的靈長目動物,除了人類之外,就只有猴科的台灣彌猴,並沒有其他原生種的人科大猿,但台灣和紅毛猩猩卻有著很深的緣份。我們曾經是舉世公認的紅毛猩猩殺手。

一九八七年,張小燕主持了一個益智問答節目「頑皮家族」,向六福村野生動物園商借了一隻紅毛猩猩「小莉」一同主持,「小莉」可愛的模樣迷倒了大批觀眾。彼時的台灣錢淹腳目,有錢人爭著養紅毛猩猩當寵物。據非正式的統計,在民國七、八十年間,最高曾有一千隻左右的紅毛猩猩生活在台灣。台灣也是印尼及馬來西亞以外,擁有紅毛猩猩數量第三多的國家。

全世界的野生紅毛猩猩都居住在婆羅洲和蘇門答臘的熱帶雨林裡,公的紅毛猩猩單獨行動,小紅毛猩猩則跟著媽媽過團體生活。台灣有錢人把紅毛猩猩當寵物,當然要養小的,最好是BABY,養大了才會和主人有感情。

印尼的獵人們為了滿足這種市場需求,當然只抓小隻的紅毛猩猩;而小紅毛猩猩被抓的時候,他們的媽媽、阿姨們當然不肯;為了抓小的,這些力大無窮的媽媽、阿姨們不免成了槍下亡魂。而且,台灣從未准許紅毛猩猩當成寵物合法進口,所以小紅毛猩猩們只好坐著漁船偷渡入境,通常走私十隻,只有一至二隻可以存活,到達台灣有錢飼主的家中。

因此,一個簡單的數學算式是:台灣有一個有錢人養了一隻小紅毛猩猩,代表有五至十隻小紅毛猩猩死在偷渡來台的海上,並代表有另外十至二十隻小紅毛猩猩的媽媽和阿姨們死在印尼獵人的槍下。台灣的有錢人養了近一千隻的小紅毛猩猩,就代表有上萬隻的紅毛猩猩為此死於非命。因此,當國際動物保護團體的撻伐聲一起,台灣簡直是百口莫辯。

這個事件,也是台灣社會第一次認真看待動物保育的問題,也催生了日後的野生動物保育法。

如果說黑猩猩和矮黑猩猩(巴諾布猿)是人類的親兄弟,那麼紅毛猩猩和大猩猩可算是人類的表兄弟,紅毛猩猩與人類基因相似度也高達96.4%。二十年前台灣因為紅毛猩猩的事情遭到國際圍剿之後,政府大力宣導敦請飼主們捐出紅毛猩猩送回婆羅洲的老家;但很多飼主因為和紅毛猩猩有了感情,而且當初也是花了不少錢買的,因此遲遲捨不得交出來。

農委會也曾經邀請研究紅毛猩猩的外國學者到台灣,為此開了一場討論會,邀請紅毛猩猩的飼主們到場。當這位國外學者看著一隻隻紅毛猩猩坐著雙B名車,好像寶貝一般地被有錢的主人們抱著帶到會場,他也了解到,說台灣人「虐待」紅毛猩猩乃言過其實。當時的台灣人只是在動物保育這方面民智未開,沒有正確觀念而已。

據說這位國外學者當場對台灣這些紅毛猩猩的飼主們表達敬佩之意,因為據他所知,紅毛猩猩是一種力大無窮,野性難馴的野生動物,成年後可以長到一百七、八十公分,因為基因相似度高,也可能與人類互相傳染疾病,需要專業的飼養人員及飼養環境,才能避免發生危險。而台灣人居然可以把這些野生動物養在家裡,和大家一起看電視、吃飯,相安無事多年,真的是「運氣好」兼「勇氣可嘉」啊!

經過如此的解說和宣導之後,有些飼主才終於下定決心將親如家人的紅毛猩猩送回印尼婆羅洲。英國國家廣播公司BBC也曾來台灣拍攝送紅毛猩猩回家的紀錄片,其中有一位女士養的紅毛猩猩,教養非常的好,在印尼下機時,手上握了一個東西,保育人員想叫牠打開手掌卻沒辦法,一直到同行的飼主叫牠把東西放下,這隻紅毛猩猩才將手打開,她居然握著自己的便便。

原來在飼主家裡,這隻紅毛猩猩知道便便的時候要坐到馬桶上,她坐飛機的貨艙沒有廁所,也不敢隨便弄髒地板,所以就將便便一直握在手裡,不願意放下來。我想人類的小孩都沒有這麼貼心與聽話吧!

這隻紅毛猩猩的智慧非常高,BBC追蹤多年,發現野放一些年後,她變成了一個野生紅毛猩猩群的領袖,飼主在多年後也曾在保育人員的陪同指導下到保護區去看過牠,躲的遠遠的,但據說這隻紅毛猩猩好像還是感覺到了。

而更有趣的則是這批在台灣留洋過的紅毛猩猩,因為在飼主家中學過用湯匙、叉子來吃飯,工具操作之技術水準超越同儕,傳授了很多新玩意兒給他們印尼的同胞。婆羅洲當地的雨林有一種樹,果實長有厚皮,原本並非紅毛猩猩的食物,但這批由台灣學成歸國的紅毛猩猩硬是有方法將果實弄開,發現十分好吃,一段時間後,居然連原本野生的紅毛猩猩也學到這項技術。此事還引起當地研究生態的學者一度擔心那種樹將來會絕種。

日久他鄉作故鄉

成年的紅毛猩猩力大無比,雄性更有可能長成龐然大物,在雨林中有拔山倒樹之威。台灣紅毛猩猩回娘家的活動,在印尼方面拒收八歲以上的紅毛猩猩之後,無以為繼,前後算一算只成功送回了三十多隻。之後主管機關又辦理紅毛猩猩登錄作業,多年來登錄在案的卻不到一百隻。據此推算,在台灣仍有數百隻的紅毛猩猩是黑戶,是死是活,健康與否,難以確知。

現下收容紅毛猩猩最多的單位是屏東科技大學的保育類野生動物收容中心,空間雖然不小,但對於紅毛猩猩而言仍是形同坐牢。多年來送了幾隻給中國、日本等地的動物園,也曾經和英國合作,將一隻芳名「阿美」的紅毛猩猩送往英國的Monkey World進行保育繁殖計劃。台灣人好像想要默默的為這些嬌客們各尋歸宿,或者,其實是想要拋掉這些燙手山芋,裝作看不見,等待他們自然死亡,覆蓋在歷史的塵灰之下,不再想起。

紅毛猩猩的故鄉是婆羅洲與蘇門答臘的熱帶雨林。日本、英國是溫帶國家;中國的福州、南京動物園緯度也較台灣更高,而且中國相關機構未能善待動物的前科累累,紅毛猩猩可否得到最佳照顧也頗堪疑慮。若我們有點良心,便會發現對紅毛猩猩來說,上述地點都比不上有著熱帶氣候的南台灣啊!

更何況,台灣民間過去曾有高達一千隻左右的紅毛猩猩,如果能好好的找出來妥善安置,可以說全世界除了印尼及馬來西亞之外,沒有任何一個國家比台灣更適合來做紅毛猩猩的保育繁殖計劃。

紅毛猩猩是華盛頓公約裡的瀕危物種,亟待人類的協助與保育。台灣不會是紅毛猩猩最後的家園,但在保育繁殖上,我們因為歷史的錯誤,反而得天獨厚,可以做的事情很多。而紅毛猩猩的平均壽命約有四十年,如在人工環境下妥善照顧,可以活到更老。當年被偷渡來台的小紅毛猩猩們,算算現在應當還在人世間。就算不予繁殖,也該讓他們有個自由開闊的家園,可以像黑猩猩波伊一樣舒舒服服的安度晚年,這才對吧!

往昔所造諸惡業,皆從無始貪瞋癡。

紅毛猩猩是台灣人當年的貪婪與癡愚所造的一大惡業,而今,我們要沈默、視而不見,讓這個惡業繼續往下深深的種在故鄉的土地上。還是應該「一切我今皆懺悔」,彷照外國經驗打造一個紅毛猩猩可以安居的樂園,多少還一些給這些地球上所存不多而在台灣受難的猩猩兄弟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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