譯微知著|「不言論」的自由 = 「沉默」的自由?
近來有人翻出黃霑老師的舊文《不言論的自由》。看到題目,再看看文章內容,就不禁感嘆大師的巧思。當中提到香港人「不想說話,就可以不講,不發表意見,就可以不發表」,乍看似乎與「沉默大多數」的宗旨不謀而合。那麼問題來了:為何不直接說「沉默的自由」,而要如此轉折地說「不言論的自由」呢?翻譯常用正話反說 / 反話正說的技巧,又是否能應用在這個例子當中?
要得出結論,似乎必須先思考「不言論」跟「沉默」兩詞的分別。哈佛法學院教授Enrique Armijo 曾舉一例說明。1952年,紐約一位鋼琴家在音樂廳鋼琴前坐下,設定計時器,關上琴蓋,坐了30秒,然後重複以上步驟,再分別坐2分23秒和1分40秒,最後鞠躬下台。這位鋼琴家看似什麼都沒有做,但其實是希望觀眾留意「演奏」期間大家自動自發的寧靜,以及過程中所有自然和人工發出的聲音。因此,鋼琴家其實是自己「選擇」讓作品不發出聲音,以表達某種不沉默不能表達的訊息,從而宣告「緘默從不存在」,因為保持緘默也是表態的一種。如此,「不言論(non-speech)」一詞所強調的,正是選擇保持沉默的自主能力。至於「沉默(silence)」一詞,就只是客觀描述不作聲的狀態而已。也因此在翻譯上,即使「freedom of non-speech」聽起來比較繞口,但似乎也不能貿貿然以「freedom of silence」代替。
事實上,正話反譯 / 反話正譯的翻譯技巧,本意是因為漢英語法習慣略有不同,因此要把各自用以強調語氣的否定句稍稍調適,讓表達更符合譯入語語法。常見例子如下:
(1)反話正譯:“He won’t go until you come” → 「他要等到你來才會走」
(而非「除非你來,否則他不會走」→ 這樣太像詐騙集團挾持人質的台詞了)
(2)正話反譯:”Wet paint” → 「油漆未乾」
(中文標示語慣用否定句,因此反譯為「油漆未乾」比直接譯作「油漆尚濕」更直接有效)
不過,這種技巧建基於不影響意思傳達的基礎之上。如果像黃霑老師的例子裡,文章刻意利用否定用語闡述重點,而表達方法不礙理解,就應該在譯文中盡量保留。
你能想到其他必須保留否定元素才能完整表達原文意思的例子嗎?歡迎留言跟大家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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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霑Wong Jim - 【黃霑文摘】不言論的自由
The Freedom of Non-Speech by Enrique Armijo :: SS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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